- 积分
- 1354
- 注册时间
- 06-9-14
- 在线时间
- 108 小时
- 最后登录
- 17-4-10
- 威望
- 14
- 八通币
- 10
大学生
![Rank: 6](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3.gif) ![Rank: 6](static/image/common/star_level2.gif)
- 积分
- 1354
- 注册时间
- 06-9-14
|
非常感谢“雨后初晴”对我的问题所做的十分详尽的回答,正如楼主所说的,同性爱确实是个边缘话题,在八通这样一个大众化的论坛里,没有必要将他们的诉求延伸到这里。因为毕竟这样的人是少数,他们有自己的活动场所。既然是这样,那征婚交友版块又何必把专门针对同志的这一条加上去,反正同志人群也不多,即使有人发这样的帖子,也是很少很少,如果看到有一两个这样的帖子,版主看到之后删除然后站短通知一下也就可以了,相信他们会理解的,何必偏偏针对这一少数群体来添加到版规里特别指出来了。
再对版主提出两点疑问:
“中国的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同性恋者是违法的,但是他们作为边缘人群,无非是会引来非议的,况且,由此引来的违法犯罪又不在少数,我不想八通成为个别同性恋者违法犯罪行为滋生的土壤”
“既然他们有自己的活动场所,又何必将他们的非正常的性取向要求伸向这里呢?”
------------------------
我个人还是认为版主对同性爱人群仍然存在歧视和偏见
中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同性恋是否合法,我觉得版主理解的有点偏,法律并不是判定同性爱或者异性爱是否不合法,而是是否保护哪一个,异性结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性不可以,但不管是异性还是同性,如果是卖淫或者聚众淫乱,都是违法的。喜欢异性或者同性,这个好像应该是个人自由,和法律没有什么关系吧?
如果你去看看蓝色曾经在男人吧里发的一个关于对待同性爱态度的调查帖子,你会发现,大多数人对于同性爱并不是持反对态度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支持,只是大多数都是中立,还是持宽容态度的。我不知道您所谓的肯定会引来非议是什么意思。
既然是这样,第九条版规干脆不如不加,特别提出来,反而会招来更多的非议。
您可以看看您发的那个版规的帖子,除了我 以外,好像还有其它人也对第9条版规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你说不想让个别同性爱的犯罪在八通滋生, 由同性爱引发的犯罪很大。那我想问的是,由异性爱引发的问题似乎也不小,而且比例比同性还要大,卖淫,招嫖,一夜情,换妻,由网友见面引发的抢劫,强奸等等,似乎更多吧?那是不是也要取消呢?这样的理由站不住脚,个人觉得属于因噎废食。只看到了一面而看不见另一面。不希望个别同性恋在八通上犯罪,同样,也建议版主不要让卖淫,招嫖,抢劫等等同样也不好的行为在八通滋生。
最后,版主认为同性爱是非正常的性取向要求,这 一点我不敢说是对是错,这是社会学家研究的问题,我要说的是,如果您的这句话被论坛里有这种取向的人看见,他们肯能会发火。可能会找出一大堆的事例和论证包括从医学,心理学和社会关系学等等方面进行论证。
因此我的建议是,为了避免引起纷争,请雨后初晴删除最后一条版规。或者改成 本版暂不支接受同性爱形势的征友。
我个人感觉您对同志的态度是:没有到完全反对的程度,但至少是不理解,而且有点歧视。
上面只是我的个人理解,可能会有所偏颇,就事论事,没有任何人身攻击的意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