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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申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八通网总版规》,为规范社区版主的申请和审批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符合下列任职条件及注意事项的社区会员,均可申请的斑竹。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八通社区各论坛。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会员名称符合《八通网总版规》中的ID管理规定。
第五条 注册时间满3个月,积分在500分以上,非商家,近3个月未在社区内发布过任何商业信息。
第六条 自愿、义务地为社区其他用户服务。
第七条 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确保版务处理工作。
第八条 具有良好的素质及品德修养,工作态度认真。
第九条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条 具有一定的社区经验,熟悉拟申请管理论坛并能文明、积极参与该论坛活动至少一个月以上(根据发帖及回帖时间判定;新开论坛3个月内不受此条款限制)。
第十一条 在拟申请管理论坛内发表但不包括空洞、无实质性灌水5篇以上(新开论坛3个月内不受此条款限制;专业咨询、求助性强的论坛,可以解答回复的活跃程度来判定并替代该条限制)。
第十二条 自愿接受社区及其他会员的监督,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区统一管理,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第十三条 社区行为表现良好(半年内不存在因违规而被社区全面封杀、注销、撤职或拟申请的论坛封杀累计10天以上等不良记录)。
第三章 申请流程
第十四条 申请版主须认真填写申请格式(见附件)并以“申请(论坛名称)版主”为标题在“版主申请”版块提交,但申请前须先阅读社区相关规则且还注意以下事项:
(一) 社区论坛归为主版、子版二类,并根据归类进行设定斑竹名额编制,凡属主版类论坛的斑竹名额最多不超过4名,子版类论坛的斑竹名额最多不超过2名。
(二) 每一社区会员最多仅允许同时担任两个论坛(含子论坛)的版主。
(三) 因违反社区相关规则而被撤职(含任期内考核不合格被撤职)的会员(含使用其他账号),自即被撤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具备担任社区版主资格。
(四) 因个人原因辞职(含任期满自动离职)的会员(含使用其他账号),自社区批准辞职之日起3个月内不具备其原所管理论坛的版主任职资格。
(五) 因除申请格式无效以外任何原因未通过版主申请的社区会员,在1个月内不接受其对相同论坛的申请。
(六) 若拟申请管理论坛的斑竹名额已满,其他会员所提交的版主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
第四章 审批流程
第十五条 实习审批:
(一) 会员提交版主申请后,由社区管理团队进行资格审核。一般考察期为一周。符合条件的会员,管理团队将在申请版主的贴子内回复“已列入考察期”。
(二)列为考察期的会员,根据会员在所申请版块内的综合表现,管理团队将考察结果回复并通知会员本人。不符合条件的,注明考察期没有通过。
(三)考察期通过的会员,符合条件的,列为实习版主,给予版主权限。试用期为一个月,审核通过后列为正式版主,审核不通过的恢复会普通员。
第十六条 新开论坛,在三个月内审批版主,经社区管理团队审核通过并社区按内部流程评议通过的,无须进行任前公示,由社区直接聘任为实习版主。
第十七条 原任正式版主辞职时间超过3个月后,可申请恢复版主职务。社区根据论坛建设发展需要批准申请后可直接恢复原有版主职务,不再重新实习。
第十八条 在职的版主可调整到其他版块担当版主,不在上述流程之列。。管理团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社区每半年对各论坛版主的考核状况调整原有版主队伍。
第二十条 本规定的版权归八通社区所有,同时负有解释权和进一步完善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斑竹申请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注:斑竹申请者在申请前应先与所在论坛斑竹取得联系及沟通,如没有斑竹的论坛,直接在社区公告内的版主申请区
申请并由论坛斑竹在站务回贴表示支持并及时与八通网管理团队(QQ:736823762,注明八通版主申请)联系沟通申请事宜;
附件一: 斑竹申请格式
标题:申请XXX论坛版主
内容:
会员ID:
申请论坛的名称:
居住小区:
专长或管理该论坛的优势:
你常参与,最感兴趣的版块是:
平均上网时间(小时/天):
申请该论坛版主的理由:
曾担任的本社区或其他社区相关职务:
是否自愿申请,并义务地为社区和其他会员服务:
是否阅读八通社区版主管理规定,并同意遵守该规定:
是否能自觉遵守社区规则,并服从社区统一管理:
你认为该论坛目前现状是否需改进及你的管理思路(不得少于300字):
版主应同时将版主个人的真实信息,通过短信息方式发送给管理团队,包括:ID,性别,真实姓名,居住详细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所在公司,职位(此信息严格保密,用于备案)。
[ 本帖最后由 管理团队 于 08-6-11 11:4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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