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有意思的,你们应该找一个更大论坛去辩论,更多的人参加。 为了小区好,多说说蛮好的嘛。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据我所知自成立初,貌似开过一次,打那以后没接过通知)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1年了,没有结果)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貌似只了解他们所谓的在网上几个特殊代表)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压根就没实施,何来监督)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抱歉章程没见过,也不知有没有,所以不好说) 据此,业委会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包括维修资金使用、财务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来规范业委会成员的行为。同时,街道办事处、区县房地局应对业委会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别的那是机密我不好说至于说规范业委会成员吗,大家都看见了成员都挺高素质,或许他不是成员,正式成员我一个没见过。) |
悲哀啊,还要躺在荣誉床上,要不是当初有那么多的民意支持,有业委会吗?哪来那么大的民意支持,为什么知道吗,没有停车费,可以缓缴物业费,以及对未来更好的期待,还有部分业主可以随意私搭乱建。这就是业主支持你们的目的。从开始折腾到现在快2年了,有什么进步吗,除了你们所炫耀的拿到的一纸判决书其他的一无是处。小区乱象丛生,业委会和物业相互推诿,到底你们谁更有责任。你倒是在这里把你们的成绩工作摆一摆,别再提你那判决书。 还有还好意思发那一堆帖子,想证明什么,你们有广大的民意支持?,看看把百十次的点击,就那几个人跟帖,这些就是你们所说的广大的业主成员的支持。2300个业主对200来次点击(很多人多次点击)能证明什么。你们要是真把这也当作民意的话,那你们真的就该散了。 最后给你们句忠告:不要在躺在过去的荣誉上,现实的处境,现实的工作你们多想想把。翻过去的黄历只会被淘汰 。别不爱听,别说和我一小区感到耻辱。我是文明人,不会说脏话,也不会语言攻击。 |
可笑,太可笑了,给你们提意见,就是你们的对立面,就是物业的卧底。就得夸你们,业委会能干,业委会忍辱负重,业委会大公无私,没有业委会,旗舰小区要完蛋,全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都得回到中世纪,是这意思不。。。 再说你的公示,全小区就一广场弄一破纸往哪一帖,这地方每天来的就那么一拨退休在家看孩子的常来,还有单元门口记得贴过那么一回,我看到的是半拉纸,对不起谁是领导真没看见。这就叫公示过了。。。。 我本不是一个热心人,天天上班朝9晚5,但是对业委会所做的作为实在是差距太大,偶然八通网上看见这帖子,本着期望业委会有所作为,能听进一点不同的声音。可看看这么一群人不想如何实际解决问题,广泛采纳意见,总想摁到一切反对声音。 可悲啊,携民意而欺百姓。。。。。。 我为我当初的签字,感到忏悔。。。 |
还有,小区里合租现象这么严重,我家楼上隔成6间,住着十几个人,天天夜半歌声。报警几回了,警察走了继续。我对物业真没报什么希望,给物业打了个电话,人家经理连续两天晚上到楼上蹲点,警告那些住户,再吵就起诉房东赶走他们,现在好多了。不管怎么说,有困难我还能找他呢。你们呢 你们在哪,电话多少,找谁能帮忙,你们还真拿自己当权力机构啊,你们管立法是吗,立的什么法。说是要为民服务,服务什么了。 业委会公布你们的成员,电话,邮箱,QQ到每一个小区业主都知道,我这要求不过分吧。 |
瞧瞧,瞧瞧。这就是业委会的成员抑或是忠实的拥护者。意见一点听不进去,急了骂人是“狗“,要么就是”奴才“ ” 据说还都是有素质的,高学历的。从这就可以看出业委会的水平了。就指望他们,带领旗舰小区走进新时代。我失望透顶。 就冲你们这些人的水平,我公开身份让你们报复啊。就说你们业委会的成员的身份,你们去调查全小区98%以上不知道是谁,我说几句实话 受不了了啊,还要干大事,还要为民谋”公利“,可笑至极。 我这人文化水平不高,脏话却说不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