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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两句的大意是:“只要对国家有利,即使牺牲自己生命也心甘情愿,绝不会因为自己可能受到祸害而躲开。
”诗中表明了林则徐在禁烟抗英问题上,不顾个人安危的态度,虽遭革职充军也无悔意。赴戍:到充军的地方去。他无私,深明大义假如遇到国家的生死存亡的关卡,怎么能因为自身的安危问题而去选择面对或者避开呢?
核心意思就是做大事为国事不惜身。
但这句话其实是错误的,不完整的。或者说是经过儒家文化的愚民思想后,变质的。
为国不惜身,是对的。但这句话应该是有前提的。
早在儒家文化还没有因为窘境捆绑朝堂甘愿放下自身独立性时,无论先秦儒家还是其他文化的主流,是这样认为为国牺牲的精神(毕竟为义蹈死是春秋战国的主流):国家和国君是明智的积极的进步的对个人是有恩惠的,那么我们就不能昧着良心和做人去无视他;但如果国家的君主做不到这些使得忠臣不忠贤臣不贤,那么责任和义务是对等的,我们也不需要对他负责。
所以,林则徐的话其实潜台词已经包含有儒家的愚忠文化而不是最开始的对等文化。毕竟当国家是消极意味的时候,愚忠是一种阻碍。
正确理解这句话:一个积极向上正能量的国家,面对存亡继续的问题,我们需要做到不惜身和奉献。
这也是为什么会觉得岳飞“不聪明”争论的原因,岳飞的忠诚付出的不值得。换成宋仁宗或者是赵大,没人会说岳飞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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