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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京南足球联盟(大兴)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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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员10号 发表于 10-5-11 17: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球员10号 于 11-2-22 14:02 编辑

2011年京南周末足球联盟(大兴)第四届


11人制超级联赛


一、目的与宗旨:

 
赛事口号:全民健身、快乐足球!


赛事宗旨:全面加强民间足球交流,为我联盟业余足球交流提供交流的平台,并实质性的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为北京的业余足球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管理机构:

  

组委会成员:所有参赛队领队及何伟立、刘佳  

       仲裁委员会:所有参赛队领队及何伟立、刘佳


三、比赛场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一、参赛资格:
1.
参赛球队以企业、社区(小区)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通过赛事组委会资格审核,方可获得参赛的资格。
2.
运动员年龄必须在20—55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之间,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足球比赛,并有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
同一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运动队参赛,如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情况出现,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判对方球队3:0获胜,同时对违反规定的队伍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报名:
1.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

2.
运动员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确认报名真实有效,并附一张2寸近照。
3.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不多于25人,不少于11人
4.
比赛报名时间日期为即日----。
5.
比赛开赛时间为2011年5月。
6.
本次比赛拟组织14--18支球队参赛,报名额满为止。
7.
运动员初次报名号码必须与队服一致,运动员号码不得更改。
8.
在联赛过程中不得再更改或补报运动员。
9.
比赛费每三轮之前交900元,比赛纪律保证金每队3000元(无违纪现象3000元赛后全部退还)。
10.
参赛各队必须向组委会选派一名成员参与联赛组织工作。
11.
参赛各队的领队或负责人需签署联赛有关协议书,方可参赛。
三、竞赛办法:
1.
比赛采用单循环比赛制;最终决出冠亚季军,及四至六名。(循环详见赛程表)。
2.
设立优胜奖若干。
3.
比赛时间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4.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组委员会有权对赛程做出更改。
5.
比赛场次,日期或场地的更改由组委会统一协调并有义务通知各参赛队。
四、比赛计分和决定名次:
1.
正常比赛时间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若比赛踢平即互罚点球,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点球进球数不记在总进球数,只记积分。)
2.
循环比赛结束,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
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
1)
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2)
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3)
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失球总和少者,名次列前;
4)
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红、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5)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4.
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在规定时间内双方踢平,不设加时赛,对阵双方直接互罚点球,每对各罚5轮点球,仍未出胜负赛果,每队继续各加一个点球名额,直至分出胜负。(点球进球数不记在总进球数,只记积分。)


五、奖励及处罚:
京南周末足球联盟第三届11人制联赛,奖励办法:
第一名获得冠军奖杯一座及在京南足球联盟网站上给予大幅宣传;
第二名获得亚军奖杯一座及在京南足球联盟网站上给予大幅宣传;
第三名获得季军奖杯一座及在京南足球联盟网站上给予大幅宣传;
第四名获得奖杯一座及在京南足球联盟网站上给予大幅宣传。
第五名至最后一名获得优胜奖奖杯一座;
设最佳射手一名,奖励奖杯一座(进球最多者);
设最佳门将一名,奖励奖杯一座(失球最少者)。
六、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1.
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
2.
执行北京市足协制定的《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3.
参赛球队必须向组委会签署书面的《纪律保证书》。
4.
比赛开始前15分钟,各队将主教练签名的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提交裁判员,每场比赛换人7人,但队员一经替换出场,不得在该场比赛中重新上场。
5.
所有参赛队必须准备比赛服,守门员服装必须区别于双方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无号、重号者均不得上场比赛。
6.
比赛时必须带护腿板。
7.
比赛时不准穿专业比赛用鞋几(钢钉,六钉)。
8.
比赛时提倡禁止一切铲球行为,一经出现黄牌警告。
9.
每队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队长袖标。
10.
比赛使用5号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11.
全部比赛中,一名队员累计两张黄牌停赛1场;处罚的运动员根据北京市足协制定的《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进行相应的惩罚,同场比赛一名队员累积出示两张黄牌或被出示一张红牌,则进行停赛1场的惩罚,当该名球员在联赛过程中第二次领到红牌时,即停赛两场处罚,第三次停赛三场,以此类推。
12.
比赛过程中球员严禁出现打架斗殴现象,动手(包括还击),即没收该球队所交的部分纪律保证金,当事队员予以除名。
13.
在比赛过程中,禁止出现侮辱对方及裁判、观众的语言,一经发现裁判有权将该名队员罚出场外。
14.
比赛期间不能因裁判的判罚而与裁判员发生任何冲突,如有此事件发生,组委会即判处该队队员或参与者禁赛、罚款。
15.
参赛队伍集体闹事使比赛无法继续,裁判有权终止比赛,裁决该队0:3告负,出现攻击裁判或群殴现象,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队联赛资格,不退还所交费用,出现严重后果组委会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由该队领队和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七、比赛弃权:
1.
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权:
1)
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组委员会批准,未准时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
2)
拒绝按照比赛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比赛的。
3)
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4)
有未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也未得到组委员会准许、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比赛。
5)
中途退出比赛。
2.
对弃权的处理:
1)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2)
双方球队的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3)
如出现有疑异情况,组委员会可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报告,由仲裁委进一步处理。
4)
各参赛队伍在比赛过程中如争议或对裁判判罚有疑异,首先服从当值主裁判决,比赛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时间、区域、当事人、动作描述)报告承送组委会和仲裁委员会,最终由两队监督委员与裁判委员会共同进行裁决.



八、裁判员:
1.
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仲裁委员由组委会统一邀请有经验裁判员执法。
2.
裁判员到赛区工作,必须遵守北京市足球协会、组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九、竞赛管理:
1.
组委会
1)
组委会是北京京南周末足球联盟及各参赛队领队,全权负责联赛的组织和管理。
2)
必要时,将召集各队领队(教练)共同开临时全体会议。
十、其他和未尽事宜
本规程由联赛组委员会解释,未尽事宜由联赛组委员会确定。

赛程详细情况请登路:京南周末足球联盟网(八通网-体育健身-大兴足球联盟


















京南足球联盟11人制联赛报名表:


队名                  服装颜色
领队(1)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

姓名

电话

位置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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