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勤务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5)报名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2月28日-2003年2月28日),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或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2月28日后出生)。
(6)男女不限,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利于工作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家族遗传病史、各类传染病,以及口吃、语言交流障碍、精神病史、肢体伤残等)。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记录,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合格。
(8)退伍军人予以优先录用。
有北京市公安局勤务辅警离职记录人员不得报考。北京市公安局在职勤务辅警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