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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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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267平方米,小于土地证红本面积是否有悖《物权法》《土地管理法》?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267平方米,新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200平方米。
A:当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不高于面积控制标准时:
应安置面积=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70%;
B:当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高于面积控制标准时:
应安置面积=面积控制标准*70%+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超出面积控制标准部分面积*50%;
每宗宅基地按宅基地面积计算应安置面积时,最大不高于267平方米。
而实际上农村很多家的宅基地都是解放前留下的祖宅,一般都四百多平米,如果按267平米计算显然很亏。而且国家颁发的土地证红本也是四百多平米,难道不该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证红本的面积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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