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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退休年龄的在职非工死亡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何返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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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币

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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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on11 发表于 17-1-16 08: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单位在职缴纳人员非因工死亡,办理人员减少时,单位应填写【北京市社保参保人员减少表】并附【死亡证明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中心登记窗口办理个人账户清算,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表】(表二十三----2)
      单位依据表二十三-2填报【北京市养老保险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并持【死亡证明】上社保中心支付科,办理个人账户清算业务。
      支付科受理业务后,将个人账户清算金额于次月拨放至单位预留的支付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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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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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照寺 发表于 17-1-16 15: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都死了怎么返还个人?只能返还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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