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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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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没看完,就看完的部分来讲,怎么也同情不起来啊!有手有脚,有健康的身体和孩子,即便感情破裂了,离开现在的家庭再开始新的人生就好了;找份工作,抚养长大孩子,一个人也能活得很精彩啊。自己放弃生命,还把无辜的孩子的生命剥夺了,孩子也许将来会有个很精彩的人生呢?孩子生下来就是开始了她自己的生命历程,你有什么权利扼杀?
建议这种人去肿瘤医院去看看,有多少人住在附近潮湿阴暗的地下室,节衣缩食,只为了求得一线生机,十几岁的小女孩切掉整个大腿,化疗药打的头发眉毛全部脱落,依然希望有生之年能孝顺父母,能给父母做一顿饭,能让父母看到自己做妈妈的那一天;让她去看看,回来想想自己有没有理由选择走上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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