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通网论坛首页
查看: 270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医疗] 五旬老太跑马场内受伤诉马主人及骑马人索赔

[复制链接]

5098

主题

9万

帖子

1245

八通币

教 授

京师顺天府北通州知州北通州历史研究会会长顺天府北通州坐粮厅长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246854

闪耀童年低碳达人购物分享之星天蝎座(10/23-11/21)美食达人摄影达人

注册时间
07-12-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一直很安静 发表于 15-10-27 09:5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郑老太向记者展示自己的伤疤。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在房山区十渡镇八渡跑马场为游客提供拉马服务的郑老太,自称在为游客牵马时被马撞伤骨折,她因此起诉马主人和骑马人索赔12万余元。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郑老太:突然被马匹从背后撞倒

    55岁的郑老太是房山区十渡镇八渡村村民,平日里在八渡跑马场为游客提供拉马服务。郑老太称,2014年10月14日上午10点左右,她正在跑马场内为游客牵马,“游客是个小姑娘,她不敢独自骑马,我就牵着马拉着她走圈”。郑老太说,正在走圈时,突然一匹马从背后将她撞倒。当时,骑马人李先生以及周围的村民将她送往房山区第一医院治疗。

    郑老太称,她因左手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22天,花费了4万余元,因为骨折做了内固定手术,还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据医院诊断,郑老太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经司法鉴定,郑老太的伤情符合十级伤残。

    郑老太将马匹的所有者郑先生和骑马者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万余元。

    一审判决:马主人承担主要责任

    马主人郑先生不同意赔偿。他称,自己并没有看到马匹将郑老太撞倒,仅仅是郑老太一个人的说法。

    据了解,房山区十渡镇八渡村村民委员会曾出具证明。证明显示,八渡马场内骑马必须由马主人牵马经营,否则如出现意外事故,由马主人负责。

    房山法院一审认为,郑先生作为马匹的饲养人、提供人,应对郑老太受伤的后果承担85%的责任;李先生

    作为所骑马匹的临时掌管人员,应对郑老太受伤的后果承担15%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郑先生赔偿8万余元,李先生赔偿1万余元。一审宣判后,郑先生和李先生上诉至市二中院。

    二审开庭:双方证人说法不一

    昨天上午10点,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

    李先生称,案发当天,公司组织去旅游,当他在马场骑马时,看到前方同公司的一个女孩所骑的马不走了,“那个大姐(郑老太)就跑过去牵马,我恰好从后面过来,并大喊‘闪开’”,李先生说,当时自己所骑的马并未撞到郑老太,郑老太是在躲闪中自己摔倒的。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李先生还叫来了同事出庭作证。李先生的同事称,事发当天她也在跑马场内,因为不敢骑马就在马场入口等待,“我当时看到李先生所骑的马与那位大姐有半米的距离,确实没有撞到,在马经过后,大姐摔倒在地”。

    法庭上,郑老太也叫来了证人,但说法与李先生一方的证人不同。郑老太一方的两位证人,都是该马场内为游客提供拉马服务的人员。他们称,事发时,两人都在距离事故地点30米左右,他们看到李先生所骑马的左镫撞到了郑老太的左胳膊。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5098

主题

9万

帖子

1245

八通币

教 授

京师顺天府北通州知州北通州历史研究会会长顺天府北通州坐粮厅长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246854

闪耀童年低碳达人购物分享之星天蝎座(10/23-11/21)美食达人摄影达人

注册时间
07-12-4
沙发
 楼主| 一直很安静 发表于 15-10-27 09:59:52 | 只看该作者
注意安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广告联系| 手机版|小黑屋|八通网  

GMT+8, 24-9-30 07:16

Powered by Discuz!

© 2004-2014 Bato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