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自行车运动协会——金色旅程自行车俱乐部章程
第一条:本俱乐部的宗旨是:
团结各界厂商/运动团体/协会/俱乐部与自行车运动爱好者,联合社会各界有关部门,以改革进取的方针办事业,实行社会办体育,努力发展群众性自行车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发展和培养人才,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攀登世界体育高峰服务。
第二条:本俱乐部的具体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的体育路线、方针、政策。
二.立足群众,面向社会,广开财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力开展群众性自行车竟速、竞技和长途骑行旅游活动。
三.有计划地组织爱好者学习自行车运动技术、竞赛知识、裁判规则,以及国内外运动状况和发展趋势。
四.与外省市自行车协会/俱乐部/社团/爱好者建立联系,逐步开展各地区、各城市之间的竞赛交流活动。
第三条:入俱乐部条件:
凡喜爱自行车运动并在本市有正当职业、学籍者,经本俱乐部审核测试合格后批准加入俱乐部为会员。
第四条:本俱乐部会员要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本职工作。
二. 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热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三. 树立文明礼貌的好风气,在各项活动中带头遵守竞赛规则、公共道德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本俱乐部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优先参加俱乐部举办的竞赛、长途骑行拉练、技术辅导、经验报告、裁判培训等项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监督、批评本俱乐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第六条:奖惩办法:
一.凡俱乐部会员对本俱乐部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者,均可受到本俱乐部表彰、奖励。
二.俱乐部在从事业余训练教学活动中发现和培养人才,成绩显著者向区/市运动队输送。
三.凡俱乐部会员违反俱乐部章程和组织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警告,直至劝退或开除会籍。
第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通州区自行车运动协会——金色旅程自行车俱乐部,本章程条款如有未尽完善之处,由俱乐部会员讨论修改后公布实行。
北京市通州区自行车运动协会——金色旅程自行车俱乐部
2001年1月18日
企划室 赵德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