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11月20日起租至2016年11月20日在通州双方面签。(住:本应该是19日合同结束,业主没计较)
二,2016年11月21日续租至2017年2月20日通过微信联系快递邮寄签订。(本应是20号起租19号合同结束,业主没计较。)
三,2017年2月28日续租至2018年3月1日通过微信联系快递邮寄签订。(本应是2月20号起租3月19号合同结束,业主没计较)
四,2018年3月1日续租至2019年3月1日通过微信联系快递邮寄签订。(本应是2月20号起租3月19号合同结束,业主没计较)
从四次签订合同日期看得出泽通浩业利用了业主在千里的外地且年高的劣势占了业主10天租用房屋的便宜,将10天的利润独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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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日,业主通过微信、短信息通知到泽通浩业合同到期不再续租要收回房屋。且负责本房屋的泽通浩业何某也电话和微信就泽通浩业还想续租几次找业主,业主不同意坚持让泽通浩业遵守合同约定,合同到期业主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