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 635 次阅读14-7-3 11:26
用人单位未为农业户籍的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离职时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在1999年1月22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施行之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用人单位未为农业户籍的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应对劳动者支付未缴纳养老保险损失补偿金和未缴纳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九十五条明确了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明确规定涉及社会保险欠缴、补缴等问题应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予以解决。
评论
联系我们| 广告联系| 手机版|小黑屋|八通网
GMT+8, 24-4-26 11:31
Powered by Discuz!
© 2004-2014 Bato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