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 3已有 953 次阅读14-7-2 00:17 | 劳动关系, 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 当事人, 分公司
答:不可以单独起诉分公司。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分设的一个营业机构,虽有营业执照,但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有公司来承担。
劳动者与分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时候,应当将分公司与公司都列明为被申请人;在诉讼时,也应该将分公司与公司都列明为被告。
如果不列明公司,而单独列明分公司,就涉及到主体不适格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落实具体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仲裁机构都会做出释明,告知当事人追加被告。
血祭残秋泪·
群芳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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