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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投融资圈骗子的六大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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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代为做投融资材料。
包括项目可研报告、项目计划书、项目评估、商业计划书等。一般需要投融资项目方自己有现成的上述材料。但是对方会以“和国际接轨”为理由否认项目方的资料,由他们来做,当然没有免费的午餐,而是要按“国际惯例”收费,几万元、十几万元或更多不等。实际他们只是把项目方的资料在模版里套用,加上软件翻译的英文,就轻松的把钱赚到手。
二、考察费。
这是最常见的骗子手法。骗子们在项目需求资金方的材料齐备和“初审合格”后,便会通知项目方,有若干人要去实地“考察”,需要项目方支付若干考察费用,而且在当地的住宿、吃饭、交通等均有项目方承担。即使投融资不成功,骗子们也潇洒的免费吃喝玩乐了一番;
三、评估和审计报告。
接下来骗子们会通知项目方,国外大老板对项目感兴趣了,为稳妥起见,需要对项目评估、审计,而且必须是由他们指定的机构来办,否则“不合格”。这样,项目方又付出十几万元或几十万元,而骗子们和这些评估、审计机构又是联手的,再次轻松把钱赚到手;
四、资金“解冻”费用。
一些骗子以“解冻”被政府冻结资金的名义要求项目方给国家几部委(一般是所谓的六部位,如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公安部等)费用,少则几百万元,多则几千万元不等,他会给你描绘一幅美好的蓝图:付出这些费用将会将存在银行的几千亿美元解付,那时项目方的资金会源源不断的流入。
五、“同台交割”投融资资金佣金。
在投融资的最后阶段,中介或引进资金方会和项目方签订合同或协议,要求资金到位“同台交割”,即引进资金存入银行当日,就必须支付事先约定的佣金,其数量一般是资金总额的4%-10%左右。这里的猫腻是:银行不可能在当日收到引进的资金,一般是在2个工作日左右。那么,如果当日“同台交割”不言而喻将会是什么严重后果;
六、在国内“招聘”或叫做开设投融资的分支机构。
如某某“国际投资集团”中国代表处的某某省市分公司、代表处和经理、代表等等。这样做一可以扩大他们的影响,二可以增加“经济效益”。其手法是各分支机构或代表每年要几万元或几十万元的交给“集团”保证金之类的费用;再就是分支机构还可以在各地“忽悠”,继续为“集团”赚钱。所以,某些骗子的帮凶实际也是受害者,但是他们是为虎作伥,明知骗人,也要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