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警方通报:近日,网上热传一则短视频,视频中的蓝色吉普车使用人刘某(男,30岁),与视频中的男子张某楠(男,35岁)等朋友在朝阳某小区相约见面。
刘某驾车到达后,将车停在东坝中路北向南方向车道中间,张某楠看到车外观漂亮,为了增加其在某视频平台上的粉丝数和点击量,便提出“站在刘某车上摆拍”的想法,刘某同意并为其拍摄了多段视频。事后,张某楠将其中一段视频上传某短视频平台,近日被转发至微博平台引发关注。
5月22日,警方传唤张某楠和刘某接受调查,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对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目前,两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朝阳交通支队对刘某驾驶车辆存在违反停车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等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机动车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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