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3257
- 注册时间
- 13-9-29
- 在线时间
- 364 小时
- 最后登录
- 18-7-17
- 威望
- 628
- 八通币
- 5
硕士生
- 积分
- 3257
- 注册时间
- 13-9-29
|
本人于2018年2月3日晚陪母亲在通州图书馆西侧新修好,但未开通的北运河东滨河路上遛弯,由北向南走,被一名在通州区东关大桥桥东路南24小时营业的伊斯兰美食餐厅打工的17岁男孩张佳斌从背后将我们母女二人撞伤,母亲左腿膝盖骨折,必须马上手术,我本人右腿膝盖撕裂性骨折,腰部头部受伤,需要住院治疗,住院押金每人20000块钱,出事第一时间报警,事故责任划分,骑电动车少年全责,电动车由于年久失修,没有刹车,张佳斌多次申请修理被拒,由于少年是工作时间被厨师长马维龙安排将厨余垃圾倒倒市政垃圾箱内的路上将我们母女二人撞伤的,所以餐厅厨师长跟张佳斌开始都积极配合,警察发现该少年未满17岁,不能拘留,后少年陪我在医院检查,在垫付了1000多检查费后身无分文,厨师长再请示店长(好像叫刘涛)之后直接跟我们表明店长的意思就是谁撞人谁管,并且威胁少年让他说他是刚来的只在店里工作3天,并且现在跟店里没有任何关系,其实少年的15岁妹妹跟母亲都在此店打工,并且都超过三个月以上,而且由于人手不够,身兼多职,每天超负荷劳动……厨师长马维龙转达完店长意思后拒绝告诉我们店长跟老板手机号码,并且说警察询问也不会配合,将需要住院治疗的我跟急需手术治疗母亲扔在急诊抢救室扬长而去,昨天我爸推着轮椅上的我去找店家老板不见,领班说今天答复,今早电话明确通知我谁撞人找谁,跟他们没有关系,并于昨晚开除了两兄妹……如此无良商家的所谓领导,视我们生死不顾,丧尽天良,缺德到极点,这种店对为自己卖命的员工跟急需治疗的我们不管不顾,希望拥有五家连锁餐厅的老板能站出来解决此事,不要让一个身无分文的未成年人来承担全部责任,不要将17岁少年逼上绝路……希望朋友们帮忙转发,让更多人知道在如今法制社会居然没有公理而言[抱拳]谢谢大家转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