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试行)》及《通州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通政发〔2016〕1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效能,强化环保工作精细化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隐患,推动我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镇政府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张家湾镇专职网格环保监督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我镇共招录8名专职网格环保监督员。工作岗位为环境检查岗,主要负责张家湾镇范围内环境违法行为日常巡查以及各类污染源信息调查、更新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4.掌握环境科学类、大气物理类、环保类、法学类、机械类、工业工程类、化学类、供给水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6.年龄在20-40周岁之间(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需经常深入一线进行环境检查、监测,工作条件艰苦,检查环境复杂,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报考; 9.具备张家湾镇户籍且拥有一定环境保护专业技能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10.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及相关回避制度; 1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张家湾镇环保科(张家湾镇政府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03室)。 2.报名注意事项 需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1)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返回到报考人员手中的《报名登记表》将作为笔试、面试的准考证使用,报名表丢失视同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于2017年11月由镇政府环保科通过“八通网”和“漕运古镇张家湾”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公布。 笔试内容: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公共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三部分。笔试及格成绩为60分。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面试分组、面试地点等具体信息由镇环保科通过“八通网”和“漕运古镇张家湾”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公布。 3.确定入围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三)体检 入围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每人需提交政审材料,应由被政审者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出具。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八通网”和“漕运古镇张家湾”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六)岗前培训 招录人员初步确定后,按照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新招录的专职网格环保监督员计划于2017年12月初正式上岗。
四、履行录用程序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对张家湾镇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八通网”和“漕运古镇张家湾”微信公众号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咨询电话:6957828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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