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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 征地补偿款28613万!通州3村发布征地公示!看看未来将变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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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小鱼 发表于 17-9-7 16: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八通网(微信:bjbato)获悉,最近,潞城镇再次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示,涉及前北营、后北营、胡各庄3村棚改地块,总补偿款28613.7万元。不远处的市政府新大楼已揭开面纱,那么近在咫尺的这里以后又将有怎么样的规划呢?


市政府新楼(图源:公众号“北京城市副中心”)

前北营



建设项目: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10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S4社会停车场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宋郎路道路中心线,西至胡各庄南路道路中心线,北至玉带河大街道路中心线、南至运河大街道路中心线。

征收对象及面积:前北营村集体土地1.2939公顷(合19.409亩)
补偿安置
补偿标准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1164.54万元。采取货币补偿1164.54万元。安置农业人口14名,其中劳动力1名,采取社会保险进行安置;超转人员12名。
胡各庄



建设项目: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10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S4社会停车场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宋郎路道路中心线,西至胡各庄南路道路中心线,北至玉带河大街道路中心线、南至运河大街道路中心线。

征收对象及面积:胡各庄村集体土地30.3997公顷(合455.995亩)

补偿安置
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27359.7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结合非货币补偿进行补偿安置。货币补偿为27359.7万元。安置农业人口0名。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554名,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27700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

产业用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镇棚户区改造C区(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后北营



建设项目:潞城镇棚户区改造A-10地块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S4社会停车场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宋郎路道路中心线,西至胡各庄南路道路中心线,北至玉带河大街道路中心线、南至运河大街道路中心线。

征收对象及面积:后北营村集体土地0.0994公顷(合1.491亩)

补偿安置
标准为人民币60万元/亩(潞城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总计人民币89.46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结合非货币补偿进行补偿安置。货币补偿为89.46万元。安置农业人口0名。

以预留产业用房用地的补偿方式,进行非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该村集体劳动力229名,产业用房建筑总面积约为11450平方米。土地出让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主体为潞城镇政府组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方式成立集体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该联合经济组织持有产业用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自筹解决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费用,产业用房用地交付期限为该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5年内。

产业用房用地位置拟在潞城镇棚户区改造C区(召里村,堡辛村)地块内建设,具体选址地块、用途、容积率依据规划明确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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