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医院看病,担心医院开贵药、乱开药?
——这种现象可能即将成为历史!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昨天正式发布!
4月8日起,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同时启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破除“以药养医”。
长期以来,以药补医机制是公立医疗机构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虽然这种机制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弊端越来越明显:
刺激医疗机构多用药、用贵药,扭曲医疗服务行为;
导致医药费用较快上涨,增加医保基金和患者支出负担;
损害公立医疗机构形象,弱化公益性,加剧逐利性……
那么,这次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将会对您看病就医有什么影响?以后看病到底是贵了、还是便宜了呢?快跟通州小布一起了解一下:
★设立医事服务费★
此次改革,将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4月8日零时起,本市所有公立医院设立医事服务费,具体收费和报销标准如下图: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调整报销政策。
其中,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通过医保报销政策向社区倾斜,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医事服务费报销水平,使患者在基层卫生机构的个人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促进分级诊疗。
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取消15%药品加成★
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医院药品加价15%销售,一直是公立医疗机构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
此次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4月8日起,凡是进入本市医保的药品都必须经过阳光采购平台采购,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
预计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药品价格将会有新的下降。据介绍,实施阳光采购之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大约在8%左右。
相关负责人说: 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两项措施,相信大家很快就能感受到,药品价格的平均降幅将在20%左右。
★435个医疗服务项目调价★
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本市将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有升有降。其中:
一、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的——价格上调。
二、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降低。
具体看下图:
调整包括:
1、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
2、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
3、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
4、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和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对于调整后的效果,相关负责人说: 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会让百姓受益。
★患者总费用不增加★
有人担心,改革后,我看病的花费是不是反而增多了?
经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通过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
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如糖尿病、高血压、肺炎、胃炎等门诊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改革后门诊次均医疗费用从602.44元,下降到560.30元,降低42.14元,平均降幅7%。
但如老年性白内障、心绞痛、脑梗死、类风湿等住院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改革后住院例均医疗费用由24,296.24元上涨到24,432.98元,例均上涨138.75元,增幅0.56%。
★小贴士★
据了解,为方便群众咨询、举报,政府将畅通4条热线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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