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背景】 2015年底北京市常住人口已经达到2171万人,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到2020年本市常住人口力争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的要求,人口规模已经接近“天花板”。
通州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2015年底常住人口也已达到138万人。
由于人口总量不断攀升,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负荷日益加重,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存在压力、房屋价格不断上涨、转型发展中的人口问题日益突出,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利用产业升级优化人口结构,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成为通州当前和未来发展面临的关键点。
通州深入开展人口普查 为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详实准确的人口数据是我们制定正确规划的重要基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为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口调控、城市发展建设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保障,通州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年下半年对全区人口等五项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普查。
19日召开的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上,通州区统计局局长潘月东介绍,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普查工作,通州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崔松光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财政局等15个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人口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统计工作的副乡镇长、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属地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为保证人口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区政府和市统计局沟通对接以后,区统计局通过与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流管办、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区教委等部门多次共同商榷普查内容,统一普查时点,确定普查范围、普查对象、普查指标,同时与北京市统计局专业处室多次对接,历经数次修改,不断完善,最终制定通州区人口普查方案。此方案已报市统计局在8月份获得审批。 区统计局根据人口普查工作需求,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详细考量指标间逻辑关系,确定人口普查表中13项户记录指标,16项人记录指标。内容涉及: - 普查对象住所
- 住房情况
- 拥有车辆情况
- 户口所在地
- 常住情况
- 户口性质
- 年龄
- 性别
- 受教育程度
- 就业情况
- 职住平衡情况
- 普查户内一年内出生及死亡
- 外籍人口情况等
并针对每一项指标做出详细指标解释。
调查员手册是具体指导人口调查员开展各阶段工作的针对性指南。区统计局精心设计了调查员手册,内容包括:通州区2016年人口普查调查员工作流程;普查表式及填表说明;小区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工作规则;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规则;登记、复查规则;编码规则;质量控制规则;北京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各省、港澳台及国外码等内容。7月27-28日召开区级培训会,完成了对街道、乡镇及区人口普查办220名工作人员培训。
每个调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调查员,每个普查区或4—5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指导员。
全区预计共需8200名指导员及调查员。
在区发改委统筹调度下,区统计局还多次对其他四个调查组进行统计调查业务指导,反复进行调查方案修改。7月上旬专门请市局五个处室专业人员对四个调查组调查方案进行最终把关,由区统计局进行审批。并且相关业务科室仍在跟踪了解情况,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
本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9月20日零时。
【普查对象】 普查标准时点在通州境内的自然人,含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不包括现役军人及武警。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普查区域】 通州全区范围。
【普查阶段】 工作共分普查宣传,落实经费和物资,选聘指导员、调查员及培训,建筑物核查、划分普查区及普查小区,登记、复查、编码,质量控制,数据录入、汇总、分析等7个阶段。
【普查时间】 从8月持续到12月共计5个月时间。
9月20日开始到10月10日,调查员和指导员入户开展普查登记、过录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最关键的阶段,直接关系到人口普查的数据质量。普查期间,工作人员要深入到各普查小区检查指导登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区不漏房”:调查将覆盖全区有人居住的建筑物。 “房不漏户”:每个房屋里住户的信息要采集完整。 “户不漏人”:户中每个调查对象都要登记到。 “人不漏项”:每个调查对象的个人情况要采集完整。
针对广大群众担心入户调查存在的安全问题,区统计局介绍,调查员将佩戴普查证件上岗。市民在接受普查时,可首先查看对方的证件,以核对身份。
■调查员入户时须出示工作证件,未出示您有权拒绝调查。
■有的小区公示了调查员的照片和信息,您可对照辨识,避免受骗。
■为减少登记时间,您可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包括家中成员的出生年月、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住房建筑面积等。
为充分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此次普查将执行《统计法》相关规定,对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依法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对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单个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潘月东局长最后强调,人口普查不仅关系到国家一系列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也与每一个调查对象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通州区人口普查的调查内容将直接关系到人口、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对于提高大家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国以民为本、民以生为先,开展人口普查,就是要了解今天、规划明天,诚信问民意、恒心解民生。
2016年9月20日,希望广大通州居民为了未来的幸福生活,请为调查员主动开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