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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安部开通“e租宝”投资人网上登记,投资何时能返还?能还多少? [打印本页]

作者: 杨文战律师    时间: 16-2-14 16:50
标题: 公安部开通“e租宝”投资人网上登记,投资何时能返还?能还多少?
公安部开通“e租宝”投资人网上登记,投资何时能返还?能还多少?
概要:提醒“e租宝”投资人应及时到公安部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投资何时返还?能返还多少?有无其他追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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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租宝”案最新消息
2016年2月13日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站地址:ecidcwc.mps.gov.cn)正式启用。该平台当日发布公告,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登记。
登记期限:2016年2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
登记人员范围:购买“e租宝”及“芝麻金融”产品未赎回的投资人。
  公安机关将在登记期限结束后对投资人的身份信息和投资信息进行核对,适时公告投资人登录查看核对结果。核对后的投资信息将作为资金返还的参考。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人:及时、全面、如实登记。另外,谨防骗子利用此事件进行新的诈骗,公安机关如电话核实案情,将主动提供登记的申报编号,且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具体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请登陆公安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详细了解。
 
 就“e租宝”案投资人关心的其它法律问题,杨律师在此进行简单分析:
 
问题一:进行登记后投资的钱什么时候能返还?
  公安机关对投资人信息进行收集,只是案件侦查阶段的收集证据工作,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
刑事案件通常有三个阶段,首先是在公安立案侦查,然后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审理判决。按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通常要等法院判决后,由法院根据最终判决认定情况,组织返还投资人款项。
杨律师提醒大家对结案时间要有心理准备,由于非法集资类案件案情复杂、涉及人数众多、有很多非现金财产要处理,所以很难短时间内结案。从公安立案侦查到法院最终判决生效,可能要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投资人报案并提供相应资料后,要随时关注案情进展,耐心等待。
问题二:投资的本金最终能收多少?
通常来看,此类非法集资案件,投资者的本金很难全部收回。因为嫌疑人掌握的投资人款项中有相当一部分被用于广告投放、场地租金等办公支出,还可能有大量资金被嫌疑挥霍或转移。所以,除非嫌疑人用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确实做了真实投资,且收益很高,否则很难全部收回本金。
在无法收回全部投资的情况下,按《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以此前司法实践中发生的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处理经验来看,最终能返还的本金大概在百分之四五十左右不等。
当然每个案子情况不同,“e租宝”案投资人最终能收回多少本金,还要看本案嫌疑人资金使用情况和公安机关查扣掌握的资产情况。被用于真实投资的资金越多、被挥霍转移的资产越少、公安机关查扣时掌握的财产越多,最终能返还给投资人的本金比例也就越高。(律师微信 lawyerywz)
问题三:投资人在案发前已经收到的利息、分红是否要收缴?
  对此《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明确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简单说:已经支付的利息和分红,应依法追缴,但是如果投资人的本金还未收回,实际操作时不收缴,但要折抵本金。最后在法院发还本金款会在发还数额上进行折算。不单投资人所得利息如此,非法集资案中其他参与人员的佣金、提成等也都是要追缴的。
杨律师提醒大家注意:有些非法集资类案情,其实参与人或投资人很早就已发现是非法集资,但抱着“趁着没出事捞一把出来”的心态,仍参与进去。先不说,很多抱此心态的人最后就没跑出来,就算跑出来了,严格按法律执行的话,“捞”到手的收益,仍应该是被收缴的。
所以,不要因贪小利而吃大亏!
问题四:投资人可否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不能。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应按刑事程序处理,按民事案件起诉,法院不受理。即使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经受理正在审理中的民事诉讼,也要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处理。所以,此类案件,司法机关如已明确按刑事案件立案处理,投资人也只能及时报案,等待司法机关依程序处理。
问题五:非法集资所涉及的借款有担保人,可否向担保人追责?
可以。如果是非法集资案中,有案外人向投资人担保担保,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并不会因为该笔款项涉及犯罪而免除。投资人虽然不能直接起诉借款人还款,但是可以按担保条款起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对此,201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有明确规定“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所以,杨律师提醒投资人:如果您投资时有案外第三人向你提供了担保,你可以按担保条款起诉担保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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