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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本月起长三角医保可转接 7月1日起医保全国转接 [打印本页]

作者: yf0    时间: 10-1-15 09:26
标题: (转)本月起长三角医保可转接 7月1日起医保全国转接
只转全国转的部分:

 7月1日起

  医保可“全国漫游”

  据悉,人社部近日出台的《暂行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社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作者: 晓晓小小    时间: 10-1-15 12:00
支持一下
作者: tuolong    时间: 10-1-15 13:17
很多北漂的鸡肋打算走了,很多跃跃欲试的外来妹打算来了。会出现一个换血期小高潮。
作者: yf0    时间: 10-1-15 13:53
走有走的理由,留有留的道理.
作者: wj1954    时间: 10-1-18 09:41
  长三角走在了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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