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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律面前没有网红!“小虎行”被拘,咎由自取!】 [打印本页]

作者: 通州网警    时间: 24-10-18 16:39
标题: 【法律面前没有网红!“小虎行”被拘,咎由自取!】
部分所谓的“网红”为了博取流量、吸引眼球、谋取私利,不惜采取各种方法来制造话题和争议,甚至公然践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严重影响网络空间秩序,也损害了个人声誉,对广大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了不良影响,“翻车”是咎由自取! 法律面前没有网红!“小虎行”被拘,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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