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世界末日论”、“人类灾难论”等歪理邪说,利用各种恐吓手段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其成员狂热地、盲目地追随邪教“教主”。
第四,聚敛钱财
邪教“教主”要求“成员要完全奉献”,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同时,高利润地销售其书籍、音像制品等,从而暴富。
第五,秘密结社
邪教一般都以“教主”为核心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采用十分隐蔽的联系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练功”甚至采用暴力手段等方式发展邪教成员。
第六,危害社会
突出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不仅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还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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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反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