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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恶意辱骂通州灭火英雄,造谣者,你良心不痛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八通小鲁    时间: 18-5-4 18:12
标题: 恶意辱骂通州灭火英雄,造谣者,你良心不痛吗!
随着科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
现在造谣成本变得越来越低。

4月29日,网民徐某(女,24岁,户籍黑龙江,现暂住烟台开发区,网名“北京人都是**”)。

在“新浪微博恶意辱骂北京通州火灾中牺牲的消防战士和北京人,引发网民愤慨,造成不良影响。

烟台警方接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其传唤到案,徐某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民警批评教育,徐某对自身错误言行表示悔过,表示接受警方的处罚,目前徐某因寻衅滋事被烟台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月21日
通州区永乐店镇德仁务村一个蘑菇厂
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达4500平方米


接到调派命令后,
张鑫立即着装登车,
和战友们一起迅速奔赴火灾现场。
在危难关头,张鑫不顾个人安危,冒着浓烟烈火,第一时间背负起30余公斤重的灭火救援装备,在火场南侧的主攻方向,铺设水带干线,开辟攻坚灭火阵地,全力阻截火势蔓延。

强攻近战中,厂区南侧墙体突然倒塌,正在全力扑救的张鑫被墙体砸倒,埋压在碎砖瓦砾之中。经医护人员5个小时的全力抢救,张鑫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张鑫以舍生忘死、
逆火前行的实际行动,
诠释了首都消防队员在关键时刻
挺身而出的英雄气魄,
用年轻宝贵的生命,
践行了首都红门卫士的铮铮誓言。


张鑫,男,汉族,1995年12月出生,北京市通州区人,共青团员,中专文化,曾于2014年至2016年在武警山东总队济宁支队三大队八中队服役两年,后退伍。

去年,通过北京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招录,分配到大兴消防支队采育中队从事消防员工作。
网友留言悼念:
牺牲的那位消防员是我发小,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好朋友。就上个礼拜还一起吃烧烤,约着这周回家接着约,可是他却再也无法赴约。22岁啊,没恋爱没结婚也还没来得及好好感受这个美好的世界,22岁啊。。。
向英雄致敬!
严惩造谣者!


作者: haijun537    时间: 18-5-4 18:52
造谣和污蔑惩罚都太轻了
作者: 1954wj    时间: 18-5-4 21:40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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