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2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从6月1日起,对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的,在确定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材料,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
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外,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此规定将于6月1日起全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