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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永乐店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八通小鲁 时间: 17-10-11 20:48
标题: 永乐店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通州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
简 报
第36期
通州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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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店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为进一步提镇级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近日,永乐店镇组织召开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会,镇党委、政府二级班子成员共15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副镇长焦善鸣同志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涉及到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并结合该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重点强调了镇级文化主管部门职责,以及镇、村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的开放和服务要求。
(区创建办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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