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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十年前买的新房子 售楼员说免收物业费 [打印本页]

作者: 一直很安静    时间: 15-11-24 15:40
标题: 十年前买的新房子 售楼员说免收物业费
双井富力城业主廉女士最近收到一份律师函,要求她缴纳8年的物业费以及滞纳金共14.9万元,否则就将她告上法庭。    收到律师函,廉女士觉得挺委屈。她说,十年前买房时售楼员曾给她立了一份字据,说是能帮她减免七八年的物业费。“前几年收物业费的时候,我都向楼管出示了这份字据,物业费就没收我的,怎么现在不管用了?”
    廉女士所说的“字据”,其实是一张带有售楼员签字的A4打印纸。上面是这么写的:“本人承诺客户入住前先找一年物业费,并且承诺再找七八年物业费”,签字的时间是2005年10月26日。廉女士说,这是十年前她买房当天立下的字据。当时售楼员向她口头承诺,购房后能帮她减免七八年的物业费,于是她立马将这句话打印出来,让售楼员签了字。记者看到,这张“字据”既不是正式的合同,也没有开发商的公章。
    廉女士说,她长期居住在国外,房子一直空着,一年大约就一两个星期待在国内。前几年遇到收物业费时,她就会出示这张“字据”。本月上旬,她回国后再次遇到收取物业费。没想到,这回“字据”不灵了,物业公司要求她将之前几年未交的物业费也一并交齐,还要求她交纳12万余元的滞纳金。廉女士追悔莫及:“我太相信售楼员的话了!”
    昨天下午,记者向富力城小区物业求证此事。楼管刘女士告诉记者,廉女士自2007年10月至今都没有缴纳物业费,截至律师函发出时累计欠费2.8万余元。另外,12万余元的滞纳金是律师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出来的,如果廉女士能够立即补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考虑放弃滞纳金。
    对于廉女士所称“字据”的效力,刘女士称,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只看一种专门的“免单”,持有这种“免单”就可以减免物业费。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字据都是无效的。刘女士说,前几年并不是不收廉女士的物业费,而是廉女士长期在国外,联系不上。“我们是物业公司,售楼员属于开发商,他们跟业主的承诺和我们没有关系。”J219  

作者: 一直很安静    时间: 15-11-24 15:41
十年后收到律师函 物业要求缴费
作者: nashishenme    时间: 15-11-25 11:12
廉女士说,她长期居住在国外,房子一直空着,一年大约就一两个星期待在国内. 这么有钱还差这点:lol
作者: 一直很安静    时间: 15-11-25 11:18
nashishenme 发表于 15-11-25 11:12
廉女士说,她长期居住在国外,房子一直空着,一年大约就一两个星期待在国内. 这么有钱还差这点

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作者: xxs0710    时间: 15-11-25 11:37
全款买房子免物业费,确实在市场中存在,而且比比皆是
作者: 感冒胶囊    时间: 15-11-25 12:02
这算是空置房么?{:1_170:}
作者: 一直很安静    时间: 15-11-25 12:04
xxs0710 发表于 15-11-25 11:37
全款买房子免物业费,确实在市场中存在,而且比比皆是

怎么样
作者: 一直很安静    时间: 15-11-25 12:04
感冒胶囊 发表于 15-11-25 12:02
这算是空置房么?

有人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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