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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谢百三公开叫板肖钢:去厉以宁老师、李总理那里去评评道理! [打印本页]

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5-7-1 13:58
标题: 谢百三公开叫板肖钢:去厉以宁老师、李总理那里去评评道理!
当官不为民做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

——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谢百三教授

近来,中央一直在抓几大事;一是群众路线教育;二是习近平和李克强多次提到要依法治国(李是北大法律系毕业生,后在厉以宁老师那儿读的经济学博士);三是坚定反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四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而在新股改革中,证监会公布实施的新股规定,条条与之违背。

(1)      机构与中小散户打新股极不平等;违反“三公”原则;袒护机构,歧视散户,刁难群众。

    众所周知,中国有1.4亿人(次)在证券市场开过户,一人两市开户的话,至少有七-八千万人;其中绝大多数仅是几万、十几万的中小散户。中国居民存款45万亿;人均仅3万多元;且股市24年来熊长牛短,85%人处于亏损之中。这次打新股“改革”,多少人饱含希望,对肖主席充满期待。结果是,机构申购条件好上加好;不用附带买老股,不用先交钱,(只要报个数字就行,拿到额度了再打进现金);中一个就是80万股-100万股;每股涨10元就是800万-1000万盈利;真是祖宗积德,飞来横财啊!且网上占了60%。而占人数最多的散户、群众则被预设了种种严厉的门槛;必须先买老股;再按比例去摇号,网上竟只给群众40%的额度。而老股大多数还是跌跌不休,怎么敢买?请看看当年威风凛凛的四川长虹、云南铜业、中国石油、中国铝业;还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哪个不处于长期下跌之中呢?叫人们怎么能长期持有老股去打新股呢?满目皆是下跌股,特别是沪市,怎么必须先要有老股呢。

    上文讲过的,要娶章子怡、孙俪;就非得先娶个百岁老太刘姥姥;天下有这种荒唐的制度吗;肖钢主席肯让自己孩子去这么搞个“一夫多妻”家庭吗?请问有404年历史的荷兰股市;有197年历史的美国股市,有241年历史的英国股市,及日、韩、港台成熟股市有哪个国家和哪地区市场有这种荒诞、无理无耻的规定及刁难群众、百姓的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法规呢?

    “三公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是金融市场的生命线;其实各国证券市场制度都稍稍偏袒百姓,群众;因为都怕失去民意丢选票啊!没有“三公”原则,这种亏多盈少的市场,怎么玩?

这一条,管理层是既违法(违反“三公”原则、违反《证券法》);又深深地伤害了百姓群众。

(2)      对待法律,对待国家大法,上位法;必须有法必依,执法机关更要做依法、守法的表率,现在是拿法律当儿戏,随心所欲地或守法、或不守法。

    中央关于加快改革的60条提出将来要搞“注册制”。肖钢主席马上笑嘻嘻地说,这是关键,要推进之;但先要等全国人大修改《证券法》;我一听,有道理;《证券法》是国家大法,上位法;肖主席很守法,把这个注册制推后了一、两年。(届时将有1-2万家公司上市啊!);但是,今天在执行《公司法》,这部国家大法,上位法时,证监会一个小小的副部级单位,竟在“新股发行的意见”这类具体条规中,对《公司法》完全漠视、鄙视了。

    你们积极鼓励老股东在上市时可转让大批老股(净资产多半在1元左右)给新股民,转让给打新股之人;让这些本该持股一年,及离开总经理等高管职务半年后方可解禁的法人股;提前解禁;一下子拿走几亿几十亿;这是完全违反国家大法、上位法——公司法的啊!(请看奥赛康,竟要拿走31亿!其实它和另几家停牌公司都是按你们的指示干的啊!何罪之有,要有也是你们制度荒唐啊!)

    再看看你们干的事;现在已上市的47家新公司;老股东在半月之中,有80.8%的转让了老股,已兑现拿走真金白银89亿!其中,矩华科技转得8.6亿;纽威股份转的5.74亿;楚天科技转让得4.5亿;全通教育得3.5亿;安控股份得3个亿;我武生物得2.8亿……老股东转让比例高达42%以上。

相当于上海市修建3.5座南浦大桥;相当于可建1.8万个希望小学的巨资;肖钢主席们你不心疼吗?您懂其中道理吗,这不是欧美市场,这是中国股市;这其实是中国千百万股民的血汗钱啊!就这样白白的,堂而皇之拿走了;令人痛心啊!A股真成了资本家们的提款机了。没有股市,不上市,他们能变卖如此高价吗?这是人民的辛苦钱啊!血汗钱啊!

    这不是在加速扩大贫富差别,加速制造出一批批“人工速成亿万富翁”;不是在诱使他们早日抛去自己辛苦一生的公司,诱使他们很快举家去美、澳、加、新西兰等移民吗?

    公司法上是不允许他们这样立刻抛现的啊!人人都知道连股连心,股票少了,不到51%了,仅5%了;还会关心公司吗?他们都是吴仁宝、陈光标式的企业家吗?他们大多数是正常的资本家啊!“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啊!他们没有大量股份,能对公司尽心尽力尽职吗?(至于保持控股权,主持人不变;这很容易啊!美国通用电器GE2751.9亿美元,大股东仅占4%啊!)

    为什么经过全国人大批准通过的国家大法、上位法、公司法;一个副部级的证监会,一个具体的执法机关,竟可以不执行。注册制要等证券法修改;新股乱发,让老股东大量兑现,则不需依公法办事了。对上位法,国家大法的态度,完全是凭自我需要,自我感觉。此外,原来的方法,即使高价发行;资金还留在公司里,净资产、公积金增厚了;还会出现6年涨39倍的苏宁电器和长牛股啊!故,现在机构与老股民对此十分痛心,痛心疾首!市场会搞坏的。故,应该立即停止此条之执行!

    现在大老板,老股东刚上市就提走了本该沉淀在公司中的巨款的老股东,机构与中小散户对这家公司会信任吗?而且对过去已上市的2200家老公司们的老股东也不公正不公平啊!

    企业家、董事长、总经理是企业的精神支柱,灵魂所在;没有王石,万科会有今天吗?没有马云,会有淘宝网吗?让他们匆匆提走现金,拿走巨资;他们还会关心、心疼、牵挂这个上市公司吗?这个连股连心的道理懂吗?当年刘邦在激战中要封韩信为王,被张良劝阻;“封了王,他怎么还会为您去拼命呢?”这种妇孺皆知的道理,证监会竟浑然不懂,傻了吗?请问让他们早兑现,有何好处,能达到什么目的?你们积极鼓励他们抽资目的是什么?真是千奇百怪。

    我国公司法是参照英国公司法;各国公司法等,经全国人大批准的很高水平的一部国家大法,上位法。副部级的证监会怎能说不执行就不执行呢?

(3)      具体规定太多太细;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弄得市场十分混乱,大家都在骂。

    为什么新股上市没几分钟都涨停;又打开后,直奔涨43-46%而去,停牌一天,最后三分钟才放开。就是涨停板也可以抛买,可以交易啊;为什么不让交易呢?这种做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是收市前提前10-15分钟放开?看看,怪吧,几乎都涨45%;这实际上就是计划经济的限价。什么市场化改革,完全是走计划经济之回头路。表面上限价,实际上在哄抬价格,涨45%不让交易,这一来,家家涨45%;这是正常股市吗?何国有之。实际是暗示、诱导涨价,上市公司及新股拥有者,庄家开心死了,停牌期间还省了大量托市资金,比平时恶炒新股还省钱省事啊!

    请注意,今天涨45%;第二天即使跌停板,跌10%;还可挣30%;何等好啊!而绝大多数中小散户却无缘新股;有老股没钱打;有钱没老股不能打;看着新股狂涨;哪有不愤愤然的。

而上市公司变现之老股东及拿到新股的机构都是奔走相告,弹冠相庆,天天都在举杯畅饮;唱红歌“天大地大不如党的证券市场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证监会亲。”我相信,他们睡着了,都会在梦中笑醒。看到财神爷肖主席一定会感激涕零,俯首跪拜的。

    而这些高高在上的新股,由于净资产,公积金不高,多数都会走海普瑞、华锐风电的阴阴下跌道路;可以预见,它们会给中小散户们留下很多幕悲剧。

(4)      为什么基金不算市值,不能打新股?

    基金中多数持股、买股的啊!证监会忘了过去这么多年支持发基金的事吗?基金绝大多数都是拥有大量股票;基民就是股民啊!很多基金是人们2007年最高点买的,至今没解放呢?为什么歧视千万基民呢?

(5)      为什么新上市公司及承销商可以自主选择网下申购的机构大户呢?贪污受贿肯定已经严重发生。

有人说,国外有的也是这样的。国外的货币是自由兑换的,国外的国家股、法人股也早已上市多年、解禁了;而且国外多是注册制,溢价不高的,当然,此时竞高价者就可买到,特别是荷兰式竞价。

中国是审核制啊!一、二级市场有个大差价啊!谁得了新股就发大财;这一来拥有决定选择权的人就是拥有发财权的前铁道部长刘志军了;人们能不去拍马逢迎,甚至行贿送礼吗?一动就送几百万,上千万;此事肯定已经严重发生。这是制度性犯罪啊;必然大量发生。当年的物价双轨制,多少人贪污受贿啊!

    总之,好端端的一个中国IPO新股市场,被弄得乱七八糟,乌烟瘴气,雾霾满天。请看看电视上,很多人都在批评、都在气愤与责问啊!

(6)      深沪各出一套新股上市办法;市值只算本市的;何等本位主义,何等自私自利。

    虽从利益角度是可理解,但你们乱七八糟的新规定,想过中小散户的群众利益吗?想过上海市场股民的利益吗?完全是多重标准。

(7)      上海市场必被边缘化,国际金融中心的梦成一枕黄粱!

    在证监会新股乱改后;本周沪、深的成交量明显拉大;

周一:沪486亿,深876亿;

周二:沪520亿,深971亿;

周三:沪841亿,深1320亿;

周四:沪760亿,深1357亿。

周五:沪823亿,深1445亿。

    这样下去,上海的主板市场,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梦想将成一枕黄粱。中央的战略构想完全被破坏。合理吗?当年郭主席号召大家买银行股;现在又让沪深人为分开,这合理吗?

(8)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肖钢主席先生,我一直在教《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受厉以宁,林毅夫老师邀请,在北大也上过几次课,在复旦此课连年是“精品课程”。我怎么感觉你们证监会里一些人不懂金融及金融市场;不懂证券及证券市场,也不懂《公司法》、《证券法》;这怎么了得啊!泱泱13.6亿人口大国的证券市场啊;它为中国经济做出了多少巨大贡献啊!能这么轻率地乱改吗?

   那些连大一学生的金融知识、法律意识都不如的官员们,请记住,“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民意必须高度重视。

    还有,肖主席,可以告诉您,李克强总理是我在北大读研究生是的团委书记,能力很强。他的经济学导师厉以宁也是我的老师。我们完全可以去厉以宁老师、李总理那里去评评道理;看看孰是孰非。当然也可以在凤凰卫视上当着全球华人的面公开辩论,敢吗?让人民来评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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