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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购有争议的房产 [打印本页]

作者: lvshi374    时间: 12-11-27 21:03
标题: 收购有争议的房产
本律师专门收购争议房产,包含且不限于有被安置人的房屋、有居住权的房屋、有占有使用不予腾退的房屋,如果有各位同仁代理房屋所有权人启动返还原物纠纷或排除妨碍纠纷,案件败诉,或胜诉后得不到执行或不便执行或不能执行。为实现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请与本律师联系房屋出售事宜,过户当日一次性支付房款。
作者: 10.10.10    时间: 12-11-28 08:18
顺道搭个帮,我也收啊.过户当日付全款
作者: lvshi374    时间: 12-12-20 13:29
顺道搭个帮,我也收啊.过户当日付全款
作者: lvshi374    时间: 12-12-20 14:55
今年代理了4起买卖房屋被认定无效的案件,梳理了一下各位法官的判决思路,就恶意串通构成要件,说明如下:
  一、双方明知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故意为之;
  二、双方有共同的目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实施了某行为;
  三、该行为的结果是损害了第三人利益。

作者: 百荷苁葱    时间: 12-12-25 09:28
lvshi374 发表于 12-12-20 14:55
今年代理了4起买卖房屋被认定无效的案件,梳理了一下各位法官的判决思路,就恶意串通构成要件,说明如下:
...

谢芬香
作者: lvshi374    时间: 13-1-4 11:51
KTV唱歌遭破相
22岁的李春华是一名肚皮舞教练,一天,她与几个朋友去KTV唱歌,正在兴头上,突然包房内放置消防面具的柜面玻璃脱落,恰巧砸在李春华脸上,从眉毛到脸颊被划出一个大伤口,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李春华对KTV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感到很愤怒,于是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KTV在提供唱歌等娱乐消费时,有义务检查包房内设施安全,确保消费者安全消费。因此判决KTV向李春华赔偿各项损失近12万元。
曾律师评析:本案涉及经营者的直接责任,即因为从事一定营业或职业而需要承担防范危险的义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应承担责任。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极其常见,饭店、旅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必须要注意清除油渍,地面防滑,维护电梯安全,照明通道,防止吊灯坠落等等,这些都涉及经营者的安全注意义务。

作者: lvshi374    时间: 13-1-22 20:41
收购房产。
作者: lvshi374    时间: 13-5-10 22:28
收购有争议的房产
只要你的房子能够正常过户
作者: lvshi374    时间: 13-5-10 22:29
;55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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