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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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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带炖肉
时间:
12-8-3 09:14
标题:
咨111
本帖最后由 海带炖肉 于 12-10-18 16:42 编辑
111111
作者:
习惯性潜水
时间:
12-8-3 09:58
好像没听说呢!这种事估计报警用处不大,最好的方式是,搞一个不记名的号码,什么时候想起来就骚扰他一下。整的他不敢开机为止。
另外,最方便的,把那手机号码告诉所有的朋友,每人一个电话,就整死他了。
哈,以暴制暴!
作者:
习惯性潜水
时间:
12-8-3 09:58
晕,又要经过审核。
作者:
警方在线
时间:
12-8-3 16:39
“海带炖肉”网友,对于“响一声”电话或垃圾信息您可以直接拨打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http://www.12321.cn/
进行举报。另外,您也可以拨打相关电信运营商客服电话进行举报。
如果遇到恶意骚扰,要注意保存证据,及时拨打110报警。对确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法作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认定违法行为构成的两个前提条件:(1)必须是多次。(2)信息接受人必须感到自己的正常生活受了干扰,且经公安机关查证确实受到了干扰。
另外,受害人应详细记录受骚扰的情况。如将收到的短信或电话的时间、内容、骚扰人的情况等进行记录、保存或录音,作为证据保存好,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作者:
通州人家@
时间:
12-8-6 22: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通州人家@
时间:
12-8-6 22: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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