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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恶狗,为何如此猖獗! [打印本页]

作者: CZWHCH    时间: 08-12-15 11:57
标题: 恶狗,为何如此猖獗!
杨庄北街(杨庄路通往北苑城铁那条胡同),脏、乱、差经过网友多次反映过,这里不再多说了。特别让人无法容忍的的是,这里有一家居然养了8条狗,而且从来不栓,这群恶狗尽管小,但一放出来,追逐,撕咬路人经常发生!
由于狂犬病的致死率极高,近年来养狗人与不养狗的大争论一直不停,因养狗引发的矛盾早就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根据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不但每户养犬数量受到严格限制,而且出家门必须栓狗链!
但为何发生本贴提到的情况,究其原因,这里根本就没有管理!养狗不栓狗链在街上乱跑的占绝大多数!路人多敢怒不敢言,很多人不知道利用法律武器维权,所以狗患一直猖獗!
一次陪着怀孕妻子路过,远远躲着突然撒出的那八条恶狗,竟然还是躲闪不及,险些被咬!
网友们,不能再忍了,因为明天,被恶狗追逐甚至被咬的就是你!
对人民负责的有关部门,请尽快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彻底根除这里的狗患!
作者: CZWHCH    时间: 08-12-15 11:58
通州区养犬管理部门举报电话:80882880市公安局举报电话:69738604市农业局举报电话:8207846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96310 (点击:78)  
    不说你两句对不起你 2006-11-19 21:55:30 发表于焦点房地产网-谈房论市-天赐良园品德论坛

本市发出养犬专项整治通知 举报电话公布


为了加强养犬的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健康和人生安全,11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并公布了养犬管理举报电话。

  关于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养犬的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建设和谐社区,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做文明养犬人为主题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无证养犬、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一户养多犬、违规遛犬、街头贩犬、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涉犬经营单位及宠物医院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促进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亦庄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农村地区,已经区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区域,已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二、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大型犬、烈性犬,对违规饲养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予以处罚。

  三、一般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对违规出户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 养犬人必须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不得遗弃所养犬,养犬人放弃所养犬只的,应送交区县养犬管理部门。

  五、 养犬人严禁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风景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对违规进入上述地区遛犬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六、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携带养犬登记证,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七、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予以处罚。

  八、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证,逾期不办理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予以处罚。

  九、 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将犬迁移到一般管理区饲养或送交区县养犬管理部门,逾期不迁移或不送交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予以处罚。

  十、从事犬类养殖、销售,举办犬展览,开办动物诊疗机构或者从事其他犬类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公安机关备案。禁养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从事犬类养殖、销售和举办犬展览。对违法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予以处罚。

  十一、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因养犬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 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违法养犬给城市卫生防疫、市民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危害,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违规养犬行为,凡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各职能部门24小时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69738604市农业局举报电话:82078463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96310

  各区县养犬管理部门举报电话:

  东城区:64206881西城区:68052003

  崇文区:67120124宣武区:63540375

  朝阳区:85527171海淀区:82519533

  丰台区:63780326石景山区:68669264

  通州区:80882880大兴区:69242301

  门头沟区:69842064房山区:81389212

  昌平区:69742447顺义区:81491010

  平谷区:69962630怀柔区:89687653

  密云县:69045630延庆县:81198123

  亦庄经济开发区:67881113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农业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作者: CZWHCH    时间: 08-12-15 11:59
六、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携带养犬登记证,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予以处罚。
作者: lby010325    时间: 08-12-15 16:09
hai~~~~
作者: bingshanliuxing    时间: 08-12-19 17:31
俺出去也从来不栓狗 虽然它是吉娃娃 但俺看了楼主的文章后大彻大悟 哈哈
作者: 懒猫猫    时间: 09-1-19 21:45
没有恶狗,只有恶人。
就是因为很多的狗狗主人对自己和狗狗和他人都不负责任,才引起了很多人对狗狗的反感。
如果大家都文明养狗,我相信矛盾会小很多。
作者: 我爱毛毛虫    时间: 09-2-15 23:41
楼上的哥们说的对,只有恶人,没有恶狗!!!
作者: CYR    时间: 11-1-16 20:26
矛盾啊
作者: laukin    时间: 11-1-16 22:11
文明养狗从我做起 楼主那是朝阳和通州交界吧 估计没人管 不过小狗都只是虚张声势 下次路过手里拿个棍子 吓唬他们就是了
作者: 捌童    时间: 11-1-17 09:29
通惠南路狗屎林立,有一个地方,竟然大小10来堆狗粑粑
作者: CUIHEPING    时间: 11-2-6 09:53
!!!!!!!!!!!
作者: CUIHEPING    时间: 11-2-27 08:57
2011.02.27报到
作者: CZWHCH    时间: 11-3-9 16:18

作者: CZWHCH    时间: 11-3-9 16:18

作者: CZWHCH    时间: 11-3-9 16:19

作者: CZWHCH    时间: 11-3-9 16:20

作者: CZWHCH    时间: 11-3-9 16:20

作者: CZWHCH    时间: 11-3-9 16:21

作者: CZWHCH    时间: 11-3-9 16:23

作者: 情感一刀    时间: 11-3-10 14:15
拍手叫好,难道恶狗问题解决掉了?:laoda
作者: CUIHEPING    时间: 11-3-17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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