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上号了,却买不了车!!!
温馨提示:您申请小客车指标时,名下有应当依法报废而未办理报废的机动车,请您先办理该车报废注销登记后再申请新车的注册登记。
我一看也慌了,难道是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提示,从字面上讲,不可能呀!我忙打电话,询问摇上号的朋友,确认单上有没有同样的东西。赶巧了他在外面,没带着确认单,也不方便上网,只等明天看了,之后我又上网搜索确认单样式,发现两份都没有这个“温馨提示”,不过一看日期是2011年1月摇上的,我想也许12年改了格式。再说问过父亲后,他确实没买过车,也没替别人买过车。而且我们家从未买过车,这我是知道的。
第二天,到了单位,看到了朋友的确认单。我傻了,根本没有同样的“温馨提示”。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家从来没买过车呀!而且也没替别人买过车!我给父亲打电话,下午父亲就去了车辆管理总所,发现在父亲名下有一辆1996年注册的摩托车,应2007年报废,但尚未报废。可父亲也从没买过摩托车,而且也从未帮别人买过。这不是无中生有吗?
父亲觉得这件事很憋屈,这不相当于禁止我父亲买车了吗?还不知道是谁买的。放在谁身上不憋屈。车管所建议我们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身份证被盗用证明,可派出所不给开。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开证明需要立案,立了案就得破案,破案就得找到那个盗用身份证得人,否则永远破不了案,而从今年1月1日起,公安部门全国联网,立案要承担责任,没人敢冒这个风险。而且办事的民警告诉我们,这是车管所推卸责任,机动车注册应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手续,并且需要本人签字。要我们去找车管理。结果,我们就这样成了“皮球”,被有关部门踢来踢去,不知什么时候能被射进大门。唉!作为老百姓生活在这个世上怎么就这么难!买车要摇号,就像抓彩票,千辛万苦抓到了彩票,仔细一瞧,原来是个斑斓的肥皂泡!炸了!(据亲戚朋友讲,我们家这种情况很多,但都在12年1月1日之前通过各种渠道解决了,这之后,公安部门联网了,办不了了,我倒要看看有关部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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