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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探讨:是警方给林嘉祥猥亵罪不成立还是法律给林嘉祥猥亵罪不成立 [打印本页]

作者: 第五季的雨    时间: 08-11-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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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开元    时间: 08-11-6 10:47
情不能代替法,尽管我们有的执法者的公信力比较差
但这种案件取证困难,尽管全国人民都很烦那个姓林的
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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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在川通州人    时间: 08-11-6 10:53
毕竟没有证据吧,只能碰见丫的用板砖拍他
作者: 风吹沙    时间: 08-11-6 10:55
原帖由 爱玲 于 08-11-6 10:52 发表
我真是替一些人感到悲哀,高官林的定性明显是人为的定性,竟然有些公职人员家属说是法律给定的性,真是侮辱了法律这个字眼


您悲哀到死吧。

现在又说中国法律无辜了??

真够恶心的。
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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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men    时间: 08-11-6 11:04
标题: 大家还是用脑袋仔细想想吧,不要一上来就带着情绪
看了录像,从小女孩走过去,到她跑回来,时间很短,林某某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能做什么?
林某某的最大罪过在于他的口无遮拦,无法无天,他可以让人民的口水把他淹死,但是法律未必能整死他
作者: 风吹沙    时间: 08-11-6 11:10
本帖最后由 风吹沙 于 11-6-14 16:49 编辑
原帖由 爱玲 于 08-11-6 10:59 发表
谁恶心,我看你这个公职人员的家属才是最恶心的,你比CCTV1还CCTV
我就是要戳戳你们和你们主子的软肋


{:1_161:}{:1_161:}
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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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吹沙    时间: 08-11-6 11:13
本帖最后由 风吹沙 于 11-6-14 16:27 编辑
原帖由 爱玲 于 08-11-6 11:11 发表
是没有做什么,因为小女孩挣脱了,没有给它机会去做什么
如果我已经计划好抢劫银行,虽然我没有实施,但是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犯罪
林某也是一样,虽然他没有得逞,但是确实是有动机和行为的




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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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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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nny    时间: 08-11-6 11:18
原帖由 爱玲 于 08-11-6 11:11 发表
是没有做什么,因为小女孩挣脱了,没有给它机会去做什么
如果我已经计划好抢劫银行,虽然我没有实施,但是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犯罪
林某也是一样,虽然他没有得逞,但是确实是有动机和行为的



这就不对了吧。。。。即使我天天计划抢银行,甚至天天计划杀人,只要我一天没有实施,法律就不能定我的罪。。。

先不说那个林到底有没猥亵的动机,就算有,也就只能是猥亵未遂吧。。。
作者: 风吹沙    时间: 08-11-6 11:18
本帖最后由 风吹沙 于 11-6-14 16:28 编辑
原帖由 爱玲 于 08-11-6 11:16 发表
呵呵,流氓会武术,谁都挡不住啊,怎么着,和我耍流氓招式啊,看看你们的专制手段又来了,可惜,你还真不够格,我还真看不起你,对你说:你不配!!


……………………
作者: carmen    时间: 08-11-6 11:21
标题: 我还想过要杀人呢。。。没有实施的不能算是犯罪的
原帖由 爱玲 于 08-11-6 11:11 发表
是没有做什么,因为小女孩挣脱了,没有给它机会去做什么
如果我已经计划好抢劫银行,虽然我没有实施,但是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犯罪
林某也是一样,虽然他没有得逞,但是确实是有动机和行为的


我真的不是想为林什么的说话,他肯定也不配
我只是觉得我们看一件事情不能带着情绪,带着一个既定的前提去看
比如爱玲你吧,你一上来就给所有的政府官员定了性,他们是坏的
那么分析事件的时候你就不能很客观
林确实无法无天,愚蠢到了极点,但是他犯的顶多是治安事件
如何用法律制裁他?你能拿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吗?

在这次的事情上,大家把对政府官员的不满都倾泻到林某某的身上,到底他算不算犯罪,反而没人管了
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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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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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吹沙    时间: 08-11-6 11:29
本帖最后由 风吹沙 于 11-6-14 16:28 编辑

爱玲,别耍嘴皮子了。。。


作者: 风吹沙    时间: 08-11-6 11:30
原帖由 爱玲 于 08-11-6 11:24 发表
就你这样的,我还真看不起你,要做让敌人尊重的对手


你也真不把自己当人看。。。
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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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哈哈的    时间: 08-11-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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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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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赛拉图    时间: 08-11-6 11:43
看来八通网友成陪审团了
作者: 那夜    时间: 08-11-6 11:47
KDL!!!!!!!!!KDL!!!!!!!!!
作者: 风吹沙    时间: 08-11-6 11:47
本帖最后由 风吹沙 于 11-6-14 16:29 编辑
原帖由 爱玲 于 08-11-6 11:31 发表
看看,现在讲理也讲不过别人了,开始犯混了,你以为你配吗!?



作者: 哈哈的    时间: 08-11-6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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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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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吹沙    时间: 08-11-6 11:56
本帖最后由 风吹沙 于 11-6-14 16:29 编辑
原帖由 爱玲 于 08-11-6 11:54 发表
说的好,你是人教育出来的不?中国教育真悲哀,书也教不好,人也育不出来


{:1_181:}{:1_181:}
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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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吹沙    时间: 08-11-6 11:57
本帖最后由 风吹沙 于 11-6-14 16:29 编辑
原帖由 爱玲 于 08-11-6 11:56 发表
算了吧,看看你以前嘴里的大粪,现在装纯真,晚了点


{:1_181:}
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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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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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菜总管菜总管    时间: 08-11-6 13:21
碰到犯案人是这种官员啦,有钱人啦,就开始讲法律讲证据了,你要是一平头百姓,先关上5年再审,最后赔偿你个最低工资了事,这就是打死不告关的历史由来。。。
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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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猫棒棒    时间: 08-11-6 13:24
原帖由 carmen 于 08-11-6 11:21 发表


我真的不是想为林什么的说话,他肯定也不配
我只是觉得我们看一件事情不能带着情绪,带着一个既定的前提去看
比如爱玲你吧,你一上来就给所有的政府官员定了性,他们是坏的
那么分析事件的时候你就不能很客观 ...


carmen,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特别喜欢你了
作者: 风吹沙    时间: 08-11-6 13:57
本帖最后由 风吹沙 于 11-6-14 16:30 编辑



作者: 爱玲    时间: 08-11-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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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men    时间: 08-11-6 14:08
标题: 是这样的
如果林某某成功的被定罪为猥亵罪,是不是大家都会很欣慰,啊!~~我们的国家终于有民主了
可是犯罪证据在哪里?仅仅是因为出了大家的一口恶气,我们就拥有了民主?

我觉得我们民主的进程虽然缓慢,可是一直在进行中,多看看我们欣欣向荣的一面吧
作者: 芒果黄    时间: 08-11-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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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jak    时间: 08-11-7 09:36
就凭这臭傻B那么嚣张的说 我就是干了怎么着,也应该收拾它
这不王八蛋嘛
还北京来的,跟你们市长一样大
别操蛋了
这样的当官的不狠点儿收拾,指不定多少这类的货出来呢?
如果ZF手狠点儿,还能得点儿民心,否则,打自己嘴巴去吧
这种混蛋不严惩,天理难容

这要是一个普通百姓,掐了当官的家的女儿,死得一定很惨
这种事,用脚后跟儿都能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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