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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看打压小产权房背后的利益链条 [打印本页]

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1-12-4 23:17
标题: 我看打压小产权房背后的利益链条
本帖最后由 database001 于 11-12-8 09:59 编辑

只有国家退出土地财政,土地垄断市场、土地二道贩子的不光彩角色,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总经理后才能和开发商撇清关系,打压小产权房就是对农民利益的侵占和剥削。

应该允许小产权房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转正。有本事别和农民较劲查查违法用地的高尔夫球场!必须切断房地产商的暴利,否则所有企业都去盖房,中国的核心国际竞争力、高科技创新动力就没有保障了。

房地产的问题的根子在体制上:供应上数量控制和行政寡头垄断;方式上招拍挂,政府一家卖地,千家竞价,价高者得;年限上70年租金一次收来;土地性质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不平等交易;政府收入上是卖前收土地出让金,而不是卖后收房产税;房产持有上成本为零,价值增值。结果必然是房价暴涨。

口口声声说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可集体却又对自己所有的土地没有处置权,必须低价卖给国家后才能用于高收益的房地产开发,国家当了一次二道贩子,盘剥一次后高价卖给开发商后原本不合法的土地就变的合法了。

房子必须由房地产开发商盖国家才给产权证,房产开发商也处于垄断地位。如果国家规定只有婚介所介绍的结婚国家才发证,那么婚介费一定是个天价。

目前的房地产环节:集体土地----卖给国家------卖给开发商-----建筑队施工-----卖给住户,

国家打压的小产权开发环节:集体土地-----建筑队施工---卖给住户。

对比一下就知道,国家和开发商两个中间最大的食利阶层剥夺大部分收益,也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国家允许农民买城市里的房产等于扩大了需求,国家不允许市民购买农村房产等于压缩了需求。

从这些可以看出国家在农村、农民问题上的真是立场,尼玛!别再说要反哺农民了行吗?!




《宪法》确立的土地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独立和平等的性质。《土地管理法》有悖于《宪法》,把集体土地的完整权力给剥夺了(无交易、转让等处置权,由此地附属物也无产权)!这是侵害集体财产权的实施性的管理法规。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是以往三个宪法文本中从未出现过的。城市‘土改’的既成事实地写入了宪法,没有给公民的财产损失以任何补偿。当时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公众权利意识淡薄,对‘私有’二字心存疑惧,无人敢于提出异议。此外,还有一项‘文革战果’被保留下来,即公私合营企业未经任何法律手续转为国营企业。上述两项剥夺如果放到今天实行,势必引发社会动荡。”
1982年 土地归国家所有才偷偷写入宪法的,现在还有很多农村人手里有国家颁发的土地私有证。
再想想 当年毛主席带领共产党领导劳苦大众闹革命的口号是什么?“打土豪分田地呀”


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1-12-4 23:21
标题: 我看打压小产权房背后的利益链条
只有国家退出土地财政,土地垄断市场、土地二道贩子的不光彩角色,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总经理后才能和开发商撇清关系,打压小产权房就是对农民利益的侵占和剥削。应该允许小产权房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转正。有本事别和农民较劲查查违法用地的高尔夫球场!必须切断房地产商的暴利,否则所有企业都去盖房,中国的核心国际竞争力、高科技创新动力就没有保障了。房地产的问题的根子在体制上:供应上数量控制和行政寡头垄断;方式上招拍挂,政府一家卖地,千家竞价,价高者得;年限上70年租金一次收来;土地性质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不平等交易;政府收入上是卖前收土地出让金,而不是卖后收房产税;房产持有上成本为零,价值增值。结果必然是房价暴涨。口口声声说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可集体却又对自己所有的土地没有处置权,必须低价卖给国家后才能用于高收益的房地产开发,国家当了一次二道贩子,盘剥一次后高价卖给开发商后原本不合法的土地就变的合法了。房子必须由房地产开发商盖国家才给产权证,房产开发商也处于垄断地位。如果国家规定只有婚介所介绍的结婚国家才发证,那么婚介费一定是个天价。目前的房地产环节:集体土地----卖给国家------卖给开发商-----建筑队施工-----卖给住户,国家打压的小产权开发环节:集体土地-----建筑队施工---卖给住户。对比一下就知道,国家和开发商两个中间最大的食利阶层剥夺大部分收益,也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国家允许农民买城市里的房产等于扩大了需求,国家不允许市民购买农村房产等于压缩了需求。从这些可以看出国家在农村、农民问题上的真是立场,尼玛!别再说要反哺农民了行吗?!
作者: wj1954    时间: 11-12-5 09:12
  要保证各方的利益是解决小产权房的关键。
作者: tzztbjjb    时间: 11-12-5 11:13
交了保护费,和没交保护费的区别
作者: 清葡萄    时间: 11-12-5 11:25
通州区小产权很多,小产权转正势在必行。
作者: 就爱羊腿    时间: 11-12-5 11:47

作者: 零零柒飘    时间: 11-12-5 12:00
转正是早晚的事,真把小产权房给拆了国家还不暴乱啊。
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1-12-5 12:41
:L:L:L:L
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1-12-5 12:44
农民苦呀!
作者: zhujunsong    时间: 11-12-5 12:58
没有产权的就是应该拆除

作者: lidaxia08    时间: 11-12-5 13:31
:L:L:L
作者: spbatong    时间: 11-12-5 14:03
提醒一句LZ,你要明白咱们国家的土地政策是全民所有制。说白了就是谁都没有土地,土地都是国家的,但是国家是谁管理的?当你理清这里面的关系以后,你认为土地市场完全的市场化可能实现么?政府撇清关系可能么?
作者: spbatong    时间: 11-12-5 14:08
许多事情,没法说,就像这大产权小产权,70年50年,说起来,建国的时候哪有什么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即便有,那我问问,那当时国有土地上的住户也像现在一样都是花钱买来的不成?!国家当初大笔一挥,您这就是国有土地,您那就是集体土地,现在拆迁那费用就差了远了,凭什么?我们国家刚刚建立几十年,许多东西还是在摸索试验阶段,所以啊,什么事情都没谱,你别看现在说的怎样怎样,70年?搞不好明年政策一变,您也老实受着。
作者: 艾薇尔    时间: 11-12-5 14:56
说什么打压小产权房,北关拆迁那会儿通州政府不就是给农民老百姓小产权房做为安置的吗?没地讲理去,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政府都丫矛盾,谁不想住大产权?有谁想住小产权?;555
作者: 寻求拼车    时间: 11-12-5 15:11
课本上说了,历史和实践证明,农民起义不能救中国


总的一点是,农民阶级、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改良派因为其各自的局限性,不能领导中国人民去的民主革命的胜利。历史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完成近代中国社会的两大历史任务。
农民阶级的局限性:
农民阶级的局限性是由他们作为自给自足的闭塞的小生产者所决定的:
    1、在封建社会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而一家一户男耕女织式进行分散生产的小农正是这种生产形式的最主要体现。同时,这也使得农民(小农)变得十分孤立、闭塞,很难形成有组织的力量。在近现代比他们先进的阶级产生之后,他们只能靠别的阶级(资产阶级或无产阶级)来领导他们,不可能由他们去领导别的阶级。
    2、农民作为小生产者的孤立、闭塞地位还决定了他们的眼光十分短浅和狭窄。“二十亩地一条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是旧式农民的最高理想,所以他们提不出先进的科学的斗争纲领。太平天国算是我国农民起义的最高峰了,但他们的纲领——《天朝田亩制度》所规划的也是空想的由小农构成的绝对平均的社会。所谓“无处不均匀”竟然均匀到严格规定:“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几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这样的纲领怎能给人民指出正确的革命目标和方向?
    3、由于上述原因,决定了农民不是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者。因为在封建社会末期,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是由小生产向大生产,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发展的,绝不是保持甚至倒退到小生产状态。
    4、所以,如果没有先进阶级的领导和科学革命纲领的指导,农民起义即使建立了政权,最终还是会退化变质为封建政权。因为无数史实证明,许多农民领袖刚刚起义想的就是如何让自己取而代之做皇帝。陈胜大泽乡起义时的口号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黄巾起义的口号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李自成从北京撤退前夕还要匆匆忙忙地在太和殿登极过过皇帝癊,洪秀全当然也不例外,起义不久就在金田附近的武宣东乡称起天皇来。而那些普通的农民起义士兵也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本来就“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何况在他们看来,如今领导他们的还是“真命天子”呢!
    所以,尽管农民起义有它的合理性、正义性,甚至起了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作用,但是,依靠单纯的农民运动是无法推翻旧的封建制度,完成民主革命任务的。
资产阶级的局限性:
1.资产阶级改良派
是我国近代民族资产阶级最初的政治上和思想上的代表。由于资产阶级改良派所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本身力量的软弱,而其中大部分又是从封建官僚、地主中转化过来的,他们与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存在着极大的依赖性和妥协性;而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势力又早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就结成了反革命的同盟。因此,在国内外反动势力的压迫下,“戊戌变法”仅仅维持了一百多天,即告失败.

以上来自网络,不代表本人观点,如有雷同,你找发帖的说去
作者: 南方飘来    时间: 11-12-5 16:29
主要问题不是现在有的小产权房怎么办。而是,如果一旦开先河,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并且,大量农村用地的占用是国家、老百姓无法承受的风险,到时候十几亿人的吃饭肯定成问题。

所以估计对小产权房会严惩顶风作案,对老的遗留问题会采取拖的方法,以便在合适的时机解决。(估计国家会占有你的房产的部分产权,然后给你颁证。通过这样,你住着也不用交钱,如果上市交易,国家会拿走你的部分利润)
作者: 快乐2010    时间: 11-12-5 16:47

作者: KENY    时间: 11-12-5 16:53
:Q:Q:Q
作者: richard_xia    时间: 11-12-5 17:10
楼主点评的针针见血。其实制度就是一种权利。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决定了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
作者: 坦克儿    时间: 11-12-5 17:45
我想买一套小产权的房不受任何限制
作者: simonsun1975    时间: 11-12-6 10:57
集体土地的收益当然不能由小集体享有,虽然实际往往是由小集体享有。集体土地可以由小集体开发,但是国家可以通过提取公用配套设施费用和合法税收的方式享受收益同时把收益用于公用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监管。其实在中国,开放商是官员利益的转移而已。
作者: pablo1003    时间: 11-12-6 12:00
小产权房转正?恐怕等到房子该拆的时候吧
作者: YDP8808    时间: 11-12-6 12:22
小产权,危险,补差价是条路
作者: 核心区钉子    时间: 11-12-6 12:25
政府想收税,收不到,能不着急吗?
作者: 我已无家可归    时间: 11-12-6 16:54
只有国家退出土地财政,土地垄断市场、土地二道贩子的不光彩角色,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总经理后才能和开发商撇清关系,打压小产权房就是对农民利益的侵占和剥削。应该允许小产权房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转正。有本事别和农民较劲查查违法用地的高尔夫球场!必须切断房地产商的暴利,否则所有企业都去盖房,中国的核心国际竞争力、高科技创新动力就没有保障了。房地产的问题的根子在体制上:供应上数量控制和行政寡头垄断;方式上招拍挂,政府一家卖地,千家竞价,价高者得;年限上70年租金一次收来;土地性质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不平等交易;政府收入上是卖前收土地出让金,而不是卖后收房产税;房产持有上成本为零,价值增值。结果必然是房价暴涨。口口声声说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可集体却又对自己所有的土地没有处置权,必须低价卖给国家后才能用于高收益的房地产开发,国家当了一次二道贩子,盘剥一次后高价卖给开发商后原本不合法的土地就变的合法了。房子必须由房地产开发商盖国家才给产权证,房产开发商也处于垄断地位。如果国家规定只有婚介所介绍的结婚国家才发证,那么婚介费一定是个天价。目前的房地产环节:集体土地----卖给国家------卖给开发商-----建筑队施工-----卖给住户,国家打压的小产权开发环节:集体土地-----建筑队施工---卖给住户。对比一下就知道,国家和开发商两个中间最大的食利阶层剥夺大部分收益,也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国家允许农民买城市里的房产等于扩大了需求,国家不允许市民购买农村房产等于压缩了需求。从这些可以看出国家在农村、农民问题上的真是立场,尼玛!别再说要反哺农民了行吗?!
作者: 我已无家可归    时间: 11-12-6 16:55
只有国家退出土地财政,土地垄断市场、土地二道贩子的不光彩角色,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总经理后才能和开发商撇清关系,打压小产权房就是对农民利益的侵占和剥削。应该允许小产权房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转正。有本事别和农民较劲查查违法用地的高尔夫球场!必须切断房地产商的暴利,否则所有企业都去盖房,中国的核心国际竞争力、高科技创新动力就没有保障了。房地产的问题的根子在体制上:供应上数量控制和行政寡头垄断;方式上招拍挂,政府一家卖地,千家竞价,价高者得;年限上70年租金一次收来;土地性质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不平等交易;政府收入上是卖前收土地出让金,而不是卖后收房产税;房产持有上成本为零,价值增值。结果必然是房价暴涨。口口声声说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可集体却又对自己所有的土地没有处置权,必须低价卖给国家后才能用于高收益的房地产开发,国家当了一次二道贩子,盘剥一次后高价卖给开发商后原本不合法的土地就变的合法了。房子必须由房地产开发商盖国家才给产权证,房产开发商也处于垄断地位。如果国家规定只有婚介所介绍的结婚国家才发证,那么婚介费一定是个天价。目前的房地产环节:集体土地----卖给国家------卖给开发商-----建筑队施工-----卖给住户,国家打压的小产权开发环节:集体土地-----建筑队施工---卖给住户。对比一下就知道,国家和开发商两个中间最大的食利阶层剥夺大部分收益,也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国家允许农民买城市里的房产等于扩大了需求,国家不允许市民购买农村房产等于压缩了需求。从这些可以看出国家在农村、农民问题上的真是立场,尼玛!别再说要反哺农民了行吗?!
作者: 我已无家可归    时间: 11-12-6 16:56
支持、支持,坚决支持!!!
作者: 扬依beijing    时间: 11-12-6 17:58

作者: 北京梅子    时间: 11-12-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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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胖胖阳    时间: 11-12-6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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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胖胖阳    时间: 11-12-6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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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京梅子    时间: 11-1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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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京梅子    时间: 11-12-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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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1-12-7 22:56
《宪法》确立的土地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独立和平等的性质。《土地管理法》有悖于《宪法》,把集体土地的完整权力给剥夺了(无交易、转让等处置权,由此地附属物也无产权)!这是侵害集体财产权的实施性的管理法规。
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1-12-7 23:03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是以往三个宪法文本中从未出现过的。城市‘土改’的既成事实地写入了宪法,没有给公民的财产损失以任何补偿。当时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公众权利意识淡薄,对‘私有’二字心存疑惧,无人敢于提出异议。此外,还有一项‘文革战果’被保留下来,即公私合营企业未经任何法律手续转为国营企业。上述两项剥夺如果放到今天实行,势必引发社会动荡。”

1982年 土地归国家所有才偷偷写入宪法的,现在还有很多农村人手里有国家颁发的土地私有证。
再想想 当年毛主席带领共产党领导劳苦大众闹革命的口号是什么?“打土豪分田地呀”
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1-12-8 10:05
北京梅子 发表于 前天 22:14 |只看该作者
理论是这样,但是这就是目前中国的法律规定,一部分人遵规守距,买了产权房,一部分人在明知法律的情况下,把侥幸心理,钻法律空子,然后低价买了所谓小产权房,如果法律轻易就给合法化,势务对大部分遵规守距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凭什么,你花50万就享受了别人,100万的房子呢,中国现在的市场上,绝大部分都是产权房,相对来说,小产权只是很少很少一部分,基本上所有买小产权房的人,都是知道在冒险,就象是停车位一样,别人交了停车费,你不交,随便停,影响了交通不说,万一抓到罚钱,也是有心里准备的,




我觉得北京梅子的观点 我可以用个比喻来反驳:

比如 原来国家规定只有婚介所介绍的恋人国家才发结婚证,一个人花了很多婚介费后取得了结婚证,后来他发现有人没通过婚介所结婚国家也补了证,他认为他花钱了、补证的人没花钱,他不是去责问婚介所和国家为什么自己要花那么多钱而是去责难补了证的人为什么不去花婚介费。
作者: 龟兔赛跑第二    时间: 11-12-9 12:34
为人民服务已经变成与人们夺利了!
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2-2-22 10:03
只有国家退出土地财政,土地垄断市场、土地二道贩子的不光彩角色,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总经理后才能和开发商撇清关系,打压小产权房就是对农民利益的侵占和剥削。应该允许小产权房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转正。有本事别和农民较劲查查违法用地的高尔夫球场!必须切断房地产商的暴利,否则所有企业都去盖房,中国的核心国际竞争力、高科技创新动力就没有保障了。房地产的问题的根子在体制上:供应上数量控制和行政寡头垄断;方式上招拍挂,政府一家卖地,千家竞价,价高者得;年限上70年租金一次收来;土地性质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不平等交易;政府收入上是卖前收土地出让金,而不是卖后收房产税;房产持有上成本为零,价值增值。结果必然是房价暴涨。口口声声说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可集体却又对自己所有的土地没有处置权,必须低价卖给国家后才能用于高收益的房地产开发,国家当了一次二道贩子,盘剥一次后高价卖给开发商后原本不合法的土地就变的合法了。房子必须由房地产开发商盖国家才给产权证,房产开发商也处于垄断地位。如果国家规定只有婚介所介绍的结婚国家才发证,那么婚介费一定是个天价。目前的房地产环节:集体土地----卖给国家------卖给开发商-----建筑队施工-----卖给住户,国家打压的小产权开发环节:集体土地-----建筑队施工---卖给住户。对比一下就知道,国家和开发商两个中间最大的食利阶层剥夺大部分收益,也是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国家允许农民买城市里的房产等于扩大了需求,国家不允许市民购买农村房产等于压缩了需求。从这些可以看出国家在农村、农民问题上的真是立场,尼玛!别再说要反哺农民了行吗?!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是以往三个宪法文本中从未出现过的。城市‘土改’的既成事实地写入了宪法,没有给公民的财产损失以任何补偿。当时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公众权利意识淡薄,对‘私有’二字心存疑惧,无人敢于提出异议。此外,还有一项‘文革战果’被保留下来,即公私合营企业未经任何法律手续转为国营企业。上述两项剥夺如果放到今天实行,势必引发社会动荡。”

1982年 土地归国家所有才偷偷写入宪法的,现在还有很多农村人手里有国家颁发的土地私有证。
        再想想 当年毛主席带领共产党领导劳苦大众闹革命的口号是什么?“打土豪分田地呀!”


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2-2-24 13:33
小产权就是乡产权,乡特别是北京等直辖市的乡那也都是处级政府呀!乡不是国家政府部门的一级机构吗?不是代表国家在地方行使国家权利职能的派出机构吗?他发的产权是小产权,他发了那么多政策、下了那么多文难道也都是非法的?
作者: guager    时间: 12-2-24 17:24
老虎对猫说:你也想吃肉?我先吃了你吧!:L
作者: database001    时间: 18-11-22 10:26
从我们的宪法大法来看,规定只有公益性建设项目,才能强制征用集体土地;反之,也就是说,住宅、企业等等,是非公益性项目,是不能征用集体土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实施的土地法,违背大法。而集体土地,只要符合规划,直接进入住宅等建设市场,不违背宪法的规定。我说的小产权房合法,大产权房违法,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

农村承包制当年也是违法的,而且是违反宪法,因为宪法规定人民公社制度不可动摇,亿万工农正是在中央一号文件的鼓励之下,大胆的突破了旧的法律制度和制度的束缚,才推动了农村改革,最后不是改变了农民,而是改变的法律,修改了法律,把人民公社永久剔除出了宪法,农民从此走上了富裕的道路。
作者: 小小12138    时间: 19-10-14 17:23
通州最大产权比共有产权房(中建幸福里)引发热势追捧
10月13日一大早,中建·幸福里(备案名“幸福雅园”)举办了购房政策答疑活动,活动伊始,幸福里营销中心俨然成了购房者的海洋,现场人声鼎沸,热情高涨。
接下来,幸福里将会持续释放项目信息,并针对客户关心的问题耐心解答,并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10.19日将举办大家最为关心的区域规划解读论坛活动,论坛活动仅有50席,如需参加,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预约:010-68886988/68886966,或者关注“北京中建幸福里”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

今日活动中,置业顾问积极、耐心地解答着来宾们关于共有产权房购房政策的疑问,并更为细致地对这一共有产权住宅新标杆加以介绍。银行及公积金办理机构对客户关心的贷款政策、贷款金额等疑问做了仔细解答。


一梯两户设计、南北通透格局、7—9层纯正花园洋房、两大精研产品、全生命周期户型设计、8大户型亮点、50精装细节、一线家装品牌……一切的一切都让人们感受到中建地产国匠手笔的用心,而对样板间的参观,更让在场购房者们对项目有了更直观的感受与更高的肯定。

“网申要开始了,我得密切关注,抓紧时间做准备!”现场购房者的话表达了现场多数人的心情,也有一部分客户对能否摇号排序在前表示十分担忧。

新市府环球影城板块核心,低密花园洋房住区,中建·幸福里的价值已不必言说,在网申开始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中建·幸福里售楼中心的大门始终为广大购房者打开,没来得及参加本次活动的客户,请抓住未来十几天的最后机会,了解幸福里、占位幸福里、悦享幸福里!


中建·幸福里,规划建筑用地面积约2.9万㎡,住宅建筑面积约5.1万㎡,幼儿园面积约3128㎡。容积率2.0,全部为7—9层电梯洋房,规划建筑居住总户数为626户(套):A户型(约89㎡)198户(套)、B户型(约79㎡)428户(套)。


作者: GUOZUHUI    时间: 20-5-16 21:07
唉,哪里来的祖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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