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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通州第四中学初二老师为办学机构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宣传敛财。 [打印本页]

作者: xhywhq    时间: 11-11-15 11:53
标题: 通州第四中学初二老师为办学机构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宣传敛财。
昨日,孩子拿回来一张补习宣传材料,说姚老师(化名)让全班都要去补习班补习。(每人每月1200元)年级老师说假如不去上补习班的话,学习成绩不能保证。还让把宣传资料拿回家让家长签字。我们家长的工资水平并不高,无法承受这么大的生活压力。假如真的不去,又怕给孩子带来负面的影响。现在这种问题是管不了还是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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