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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summer_yyjj 时间: 08-9-24 09:13
标题: 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京财会[2008]1941号
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009年3月21日 9:00-11:00
会计基础:2009年3月21日 13:3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2009年3月28日、3月29日(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部分考区该科目的报考人员较多,考试时间将顺延,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各区县财政局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地点附后)。
3、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4、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6)832号文件,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5、报考人员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非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各报名点、培训学校不得强制报考人员参加考前培训和购买相关用书。
6、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市财政局不再安排补报名。
7、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3月2日至13日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打印说明。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规定》(京价收字[2000]442号),每科收取考务费2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45元)。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排序确定。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凡在两年内参加三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最终报名点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成绩查询方法及申请领证时间安排参见准考证相关内容。
因为近期我也想考会计证,也在网上看到不少朋友想考,所以在这里给大家提供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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