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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户口迁转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ft18910393790    时间: 11-3-4 18:33
标题: 关于户口迁转问题
关于落户问题:我是本市居民,新购买的一手住房,还要2年才能办下来房产证,现在我想凭借购房合同等资料将户口从本市本区迁到这套新房上,请问可以吗?谢谢啦!
作者: 警方在线    时间: 11-3-6 09:15
  "ft18910393790"网友,根据市公安局京公人管字〔2004〕1062号《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规定:市内户口迁移登记指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在本市范围内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
  需提供的证件证明: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
    综上所述,您应提供以上住房手续以及向相关证件证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您未说明其他具体情况,建议您拨打通州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户口方面的咨询电话69555957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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