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通网

标题: 要求版主公开道歉! [打印本页]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2 19:46
标题: 要求版主公开道歉!
“没处理的不代表是允许,可以理解成我们做版主的工作失误,没有能及时的发现,或是说太早的帖没有发现。”——这是杂谈版主说的话。
3年不处理还不是允许么?嘴够硬的!
可以理解成你们的失误,你们对会员的伤害,道歉了吗?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2 19:52
既然以邻居和乡情为宗旨,版主就不应该这么一遍又一遍的维护自己的错误!


删除,是版主有理;不删除,是版主失误。
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失误?
如果违规的话,也是大家一起违规,前面的不删除,单独删除我的就成了吗?就能说服人了吗?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2 19:57
我可以认为是版主失误,不给我个人道歉,也要给全体会员道歉,然后自我反省,因为3年都没发现帖子违规!这个失误也太长久了!!
会员违规,版主可以删除,版主违规或失职应该撤职!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2 20:01
自己的失误可以轻描淡写,却花大量篇幅教训会员。八通版主就是这么做的吗?
作者: 大先生    时间: 07-2-22 20:05
楼主所谓何事?
关注一下
作者: 大先生    时间: 07-2-22 20:21
B甲克公开道歉的可能性很小
作者: bjak    时间: 07-2-22 22:22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2 19:46 发表
“没处理的不代表是允许,可以理解成我们做版主的工作失误,没有能及时的发现,或是说太早的帖没有发现。”——这是杂谈版主说的话。
3年不处理还不是允许么?嘴够硬的!
可以理解成你们的失误,你们对会员的 ...


真是不好意思
三年前我还不知道有八通网
更没时间也不可能去翻三年前的帖
这一点让你失望了
去找当年的版主吧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2 22:26
不但嘴硬,脸皮也不薄。
和衙门老爷一样的口吻:错误都是前任的!你去找他!
作者: bjak    时间: 07-2-22 22:28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2 22:26 发表
不但嘴硬,脸皮也不薄。
和衙门老爷一样的口吻:错误都是前任的!你去找他!


做人得讲良心
问题是不是这样??
你找出个三年前的帖来质问我,你好意思吗?
那会儿我还没上八通网呢
你来找我??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2 22:38
“没处理的不代表是允许”——这是谁说的?
最近的一次是06年8月有人发过,那时你也没上过八通网吗?
作者: bjak    时间: 07-2-22 22:45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2 22:38 发表
“没处理的不代表是允许”——这是谁说的?
最近的一次是06年8月有人发过,那时你也没上过八通网吗?


呵呵
只是没及时发现
八通网几十个版主,上万人发帖,不可能每个会员发的每一个帖每个版主都会知道,发现即处理,何时发现,何时处理,这是正常的处理方式

有些版主未能及时发现的,有些会员会发报告短信,如果版主收到报告短信再不处理,则为版主失职,如果未收到,只能靠主动寻找或巡查时发现
作者: bjak    时间: 07-2-22 22:48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2 19:52 发表
既然以邻居和乡情为宗旨,版主就不应该这么一遍又一遍的维护自己的错误!


删除,是版主有理;不删除,是版主失误。
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失误?
如果违规的话,也是大家一起违规,前面的不删除,单独删除我的就成了吗?就能说服人了吗?..


第一,删除你的帖根本没错,只是按版规处理,所以,不存在维护自己的错误的问题
第二,版主管理从来都是被动的,都是发现问题后再处理,版主不可能时时在线,也不可能任何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如果有问题可以象其它会员一样点“报告”按钮进行投诉
第三,不能因为别人抢银行而证明你抢银行也是正确的。别人发帖同样是错的,不能证明你这样做的正确性。

http://bbs.bato.cn/viewthread.ph ... page%3D1&page=3
33#
版主SISY已经告诉了你是因为什么处理


http://bbs.bato.cn/viewthread.ph ... page%3D1&page=2
20#

管理员F也告诉你原因了

.

[ 本帖最后由 bjak 于 07-2-22 22:53 编辑 ]
作者: bjak    时间: 07-2-22 22:49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2 19:57 发表
我可以认为是版主失误,不给我个人道歉,也要给全体会员道歉,然后自我反省,因为3年都没发现帖子违规!这个失误也太长久了!!
会员违规,版主可以删除,版主违规或失职应该撤职!


这事儿您得跟F去商量了
我做不了主
作者: bjak    时间: 07-2-22 22:50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2 20:01 发表
自己的失误可以轻描淡写,却花大量篇幅教训会员。八通版主就是这么做的吗?


说少了您说版主不耐心
说多了又嫌篇幅长
大爷
怎么伺候您才合适?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2 22:54
好伟大的版主啊!象警察似的!
抓住你闯红灯了,就得罚;没抓住的,并不代表你可以闯红灯。:lol 反正版主总是正确的!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2 22:58
原帖由 bjak 于 07-2-22 22:50 发表


说少了您说版主不耐心
说多了又嫌篇幅长
大爷
怎么伺候您才合适?

没那个福分让人伺候。:L
如果你认为是在伺候我,那我退出,你有理就是了!
作者: bjak    时间: 07-2-22 22:59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2 22:54 发表
好伟大的版主啊!象警察似的!
抓住你闯红灯了,就得罚;没抓住的,并不代表你可以闯红灯。:lol 反正版主总是正确的!


你可太有才了:lol

不过,这样理解应该是正确的
现实生活中好象也是这样的吧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2 23:04
:handshake 会员再有才,也得归版主领导!最有才的还是版主!版主的才华咕嘟咕嘟的往外冒,气死济南豹突泉!!
作者: bjak    时间: 07-2-22 23:20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2 23:04 发表
:handshake 会员再有才,也得归版主领导!最有才的还是版主!版主的才华咕嘟咕嘟的往外冒,气死济南豹突泉!!


有个错误
会员不归版主领导,版主只是按版规查处违规的帖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2 23:33
原帖由 bjak 于 07-2-22 23:20 发表


有个错误
会员不归版主领导,版主只是按版规查处违规的帖

这话就等着您说呢。呵呵,那才华气死豹突泉就不是错误的了吧......:lol (按习惯,版主会说:我没说他是错误的,并不代表他是正确的。)
作者: 雨后初晴    时间: 07-2-23 16: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19:11
原帖由 雨后初晴 于 07-2-23 16:05 发表
我就奇怪了,这么慷慨悲歌怎么那么喜欢议论政治?有什么企图?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是您是成年人,在什么地方该说什么话,心里该是有普的,总不能像个未满周岁的婴儿,想干什么干什么,不分时候地点吧?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们在同一个网站允许别人重复发三次,而我却是违规,明白了吗?
至少你们的工作是有疏漏的,第四次违规才发现,知道吗?
还有什么可解释的啊?



我爱国家,所以我关心政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上过学的都知道。
都说我违规,我承认了!可你们都早干什么去了??重复的话题,别人说得,且不止一次,我就说不得么?我有什么不分场合地点了??
关于宪法,那是每个公民以及国家机关都应该遵守的,用不着版主你多嘴,我自己知道!你们管好自己的领地就成了!别等第四次发才知道那是违规的,别给别人落下话柄!!

在我搜索出被删除的违规话题以前还发过三次之前,你们没有一个人发现的,单凭这一点,就应该感谢我,而不是没完没了的教训和解释、掩饰——会做人的话,就会聪明的那样做。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19:15
原帖由 雨后初晴 于 07-2-23 16:05 发表
我就奇怪了,这么慷慨悲歌怎么那么喜欢议论政治?有什么企图?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是您是成年人,在什么地方该说什么话,心里该是有普的,总不能像个未满周岁的婴儿,想干什么干什么,不分时候地点吧?

补充: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企图的话,不是你这身份的人该问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公检法机关不会失业,不用你越俎代庖!
你删除、举报就可以了,怎么处理我,你没那个权力!
作者: 雨后初晴    时间: 07-2-23 21: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22:09
原帖由 雨后初晴 于 07-2-23 21:51 发表

哈哈,真逗,太逗了,逗死我了,说得挺好的

你比我还逗,你怎么不回22楼啊?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22:12
个别版主有意识的避重就轻。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们在同一个网站允许别人重复发三次,而我却是违规,明白了吗?
至少你们的工作是有疏漏的,第四次违规才发现,知道吗?
作者: 雨后初晴    时间: 07-2-23 22: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22:23
标题: 回复 #27 雨后初晴 的帖子
以前发过的黄色笑话现在还在吗?在第几页??
作者: 雨后初晴    时间: 07-2-23 22: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22:37
原帖由 雨后初晴 于 07-2-23 22:28 发表

你不是喜欢找吗,你自己去找呀

:L 这是一个版主说的话。有点埋怨我找的意思啊!!!别那么刻薄,影响寿命的。
我不喜欢黄色笑话,找了也没有用,你要是喜欢,你自己找去!!
作者: 雨后初晴    时间: 07-2-23 22: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22:53
假设,因为我发的帖子被公安找上了门,我没发的时候也许就找过了!最近的一次是06年夏天发过的。
黄色笑话,不用找,也是删除了的。
那为什么不删除同样违规的帖呢?留着他给公安做把柄?而且在杂谈也发过的,06年8月到现在就变化这么多吗??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22:56
原帖由 雨后初晴 于 07-2-23 22:49 发表

别逗了,有几个男人不喜欢黄色笑话,只是喜欢的程度不同罢了,有些人听了一下而过,有些人听了,遐想一番。反应都是很正常的。所以说自己不喜欢黄色笑话的男人,要么是生理有问题,要么心理有问题,要么就是伪君子

你爸爸和你爷爷也是男的,问问他们怎么个喜欢法?在来发表你的言论!
作者: 雨后初晴    时间: 07-2-23 23: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雨后初晴    时间: 07-2-23 23: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23:24
原帖由 雨后初晴 于 07-2-23 23:01 发表

你楼上的那个帖子,我没看太懂
这个,我看懂了,我不想在这里告诉你我是做什么工作的,有兴趣你可以去问其他网友,工作原因多少也接触过一些男人,所以对男人的想法还是很清楚的,不管是从心理角度,还是从社 ...

谈主题的看不懂,说黄色笑话和男人的关系,你倒是在行。
做什么职业也不能到处炫耀你自己的理论,何况你的理论不一定站的住脚,不过是为了讲话占上风罢了!哪本教材那么写过了,是你自己的高见吧?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23:27
原帖由 雨后初晴 于 07-2-23 23:06 发表

第一,公安局不会找你
第二,确实变化很多

看版主这么辛苦的辩护,我也不忍心再谈论了,就问一个问题:难道你们一点错误都没有吗?
作者: 雨后初晴    时间: 07-2-23 23: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gaynfv    时间: 07-2-23 23:38
是什么啊?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23:39
原帖由 雨后初晴 于 07-2-23 23:29 发表

1、你迷信书本吗?
汉文本相结合
2、我是先把话题岔开了,你不是在跟着我岔开的话题走?
3、如果你真的对黄色笑话不感兴趣,也倒是属于该绝种的那类了

1.我不迷信书本。实践与理论不止是结合。
2.你很喜欢岔开话题。跟着你走也没关系,那不是正好证明你有魅力吗?
3.为了你,我也要进修黄色笑话,呵呵。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3 23:40
看版主这么辛苦的辩护,我也不忍心再谈论了,就问一个问题:难道你们一点错误都没有吗?
作者: 雨后初晴    时间: 07-2-23 23: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4 00:13
有错误承认就是了!很简单,不要再弄复杂了!
别都对我一个人,我的错误都承认了。版主为什么不下台阶呢?


人犯错误就拿“不是圣人”来说事,足以证明圣人是多么伟大!:handshake
作者: 聪聪    时间: 07-2-24 10:47
慷慨,就消消气吧...................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4 19:44
原帖由 聪聪 于 07-2-24 10:47 发表
慷慨,就消消气吧...................

:handshake 真诚的谢谢您!明天就上班了,我不生气。祝您永远幸福!:)
作者: bjak    时间: 07-2-25 14:50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3 19:11 发表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们在同一个网站允许别人重复发三次,而我却是违规,明白了吗?
至少你们的工作是有疏漏的,第四次违规才发现,知道吗?
还有什么可解释的啊?



我爱国家,所以我关心政治,“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上过学的都知道。
都说我违规,我承认了!可你们都早干什么去了??重复的话题,别人说得,且不止一次,我就说不得么?我有什么不分场合地点了??
关于宪法,那是每个公民以及国家机关都应该遵守的,用不着版主你多嘴,我自己知道!你们管好自己的领地就成了!别等第四次发才知道那是违规的,别给别人落下话柄!!

在我搜索出被删除的违规话题以前还发过三次之前,你们没有一个人发现的,单凭这一点,就应该感谢我,而不是没完没了的教训和解释、掩饰——会做人的话,就会聪明的那样做。




再告诉你一次(记不清是第几次告诉你了)

没处理并不等于允许,只是暂时没有发现
同样,只处理你并不说明只有你违规,你们都是违规的,只是发现了你没有发现别人
另外,对于你所说的以前的发过的三个帖,在你提出异议的当天已经做了处理
一件事到了第四次违规才被发现的确是做版主的错,可是,一件事做了上百次都没有被发现的违规事情在社会上也很普通的吧
国家法规要比八通网版规理论上应该是严格多了,执法力度也一定会比八通网大,但同样存在着,是不是太苛求了一些

爱国,没错,关心政治也没错,只可惜,八通网太小了,你可以不怕,你也可以“言论自由”,但,八通网不敢,也不能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哈哈
好大的口气,国家需要您这样的有志青年
可惜,这个以"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闻名折明末清初的亡国之奴原来的名字的字却是:忠清,天意弄人

你自己也说了"都说我违规,我承认了!"
那么,即然你自己都承认了,那处理你有什么错吗?
至于别人的
还是那句话,别人抢银行并不能用来证明你去抢银行是正确的

版主都是义务的,不可能时时在线,错误一定会有,尺度也不会相同,因为版主是人,普通人
八通网藏龙卧虎,比版主强的人不计其数,没必要把版主抬到太高的位置
版主是为会员服务的,不是凌架于会员之上的
版主无论何时只会考虑多数会员的利益

有很多会员会用“报告”按钮正确的报告发现问题的帖,而不是因为违规后千方百计的找别人的错来表示自己没错
同时也很希望以后正常的报告有问题的帖,所有版主都会非常欢迎,并会表示感谢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5 15:35
议论政治没有什么过错,但有个合理的界限,关于那个帖子是否超过界限了,也就不要争论了。删都删了,争论也没有意义。
《新闻联播》只是一个节目,不是国家机关。何况象帖中那么说,也没有恶意,就看版主怎么理解了,北京人尤其通州的,大概都政治嗅觉比较灵敏吧!没法子,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那是一个流传很多年口水帖,又不是我编的,弄这么紧张也没必要。
版主们,辛苦了!:)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5 15:42
版主的历史学的不过关——清取代明是改朝换代,不是亡国。清太祖努尔哈赤和李自成一样是明朝统治下的百姓,本国人得了天下能叫亡国吗?民族团结也是党和政府提倡的,你那样说,有民族歧视的嫌疑啊!大汉族主义不要提倡!
作者: bjak    时间: 07-2-25 15:53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5 15:35 发表
议论政治没有什么过错,但有个合理的界限,关于那个帖子是否超过界限了,也就不要争论了。删都删了,争论也没有意义。
《新闻联播》只是一个节目,不是国家机关。何况象帖中那么说,也没有恶意,就看版主怎么理解了,北京人尤其通州的,大概都政治嗅觉比较灵敏吧!没法子,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那是一个流传很多年口水帖,又不是我编的,弄这么紧张也没必要。
版主们,辛苦了!.


我不是通州人
严格的向上推几辈也可以不算是北京人
另外,不建议以地域来说事儿

别人能说的,我们不一定能说,在国内你应该理解这种正常的不正常情况

版主辛不苦命可能会苦
作者: bjak    时间: 07-2-25 16:04
原帖由 慷慨悲歌 于 07-2-25 15:42 发表
版主的历史学的不过关——清取代明是改朝换代,不是亡国。清太祖努尔哈赤和李自成一样是明朝统治下的百姓,本国人得了天下能叫亡国吗?民族团结也是党和政府提倡的,你那样说,有民族歧视的嫌疑啊!大汉族主义不要提倡!.


呵呵
那是你的理解
一个朝代灭亡了,国民当然是亡国之奴
否则,也不会有伯夷、叔齐饿死首阳山了

他老妈临死时留下遗言给顾炎武:“无为异国臣子,无负世世国恩”
这恐怕就是顾炎武一生不罢休的原因
他老妈都把清国当做异国了,那他怎么不可能把自己当做亡国之奴


万事有不平,尔何空自苦
.

[ 本帖最后由 bjak 于 07-2-25 16:08 编辑 ]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5 16:04
原帖由 bjak 于 07-2-25 15:53 发表


我不是通州人
严格的向上推几辈也可以不算是北京人
另外,不建议以地域来说事儿

别人能说的,我们不一定能说,在国内你应该理解这种正常的不正常情况

版主辛不苦命可能会苦

:L 越解释越乱........
我是通州人,没有拿地域说事的意思,找个台阶下而已,随你怎么理解吧!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5 16:40
原帖由 bjak 于 07-2-25 16:04 发表


呵呵
那是你的理解
一个朝代灭亡了,国民当然是亡国之奴
否则,也不会有伯夷、叔齐饿死首阳山了

他老妈临死时留下遗言给顾炎武:“无为异国臣子,无负世世国恩”
这恐怕就是顾炎武一生不罢休的原因
...

我的理解没有问题,我就在国家与那些相关的一个部门工作。
商取代周也是改朝换代,饿死的二人的气节应该尊敬。商和周也是一个祖先,不同的支系。
“一个朝代灭亡了,国民当然是亡国之奴”——照你的说法,中华民国亡了,老百姓也是了?(玩笑啊,不要说政治)

我们别争论了,好吗?那些事,国家早有定论了。:kx
作者: icevsfire    时间: 07-2-25 22:48
楼主,这么和你说吧:

这个论坛的成立并不容易,并且一直有小人看护着,只要有什么不对劲被小人发现了,利马报告公安局,然后老F就要被请去喝茶.

除了政治问题,去年还发生过论坛被黑的现象,折腾了大家很久.人的恨意是令人无法理解的.

就去年年底,八通网友聚会,还被人举报为非法集会.

了解这些,希望你能体会到斑竹如林深渊,站站菁菁的心情吧.
作者: 慷慨悲歌    时间: 07-2-25 23:17
原帖由 icevsfire 于 07-2-25 22:48 发表
楼主,这么和你说吧:

这个论坛的成立并不容易,并且一直有小人看护着,只要有什么不对劲被小人发现了,利马报告公安局,然后老F就要被请去喝茶.

除了政治问题,去年还发生过论坛被黑的现象,折腾了大家很久.人的 ...

:handshake 理解。
得罪谁都别得罪小人。大家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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