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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娜娜也不计较了~人家说了~我纠缠~就取消我资格~害怕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吉娜    时间: 06-4-3 14:56
标题: 娜娜也不计较了~人家说了~我纠缠~就取消我资格~害怕了~
我在这发的哪个抗议帖子也被删除了吗???

你不给个解释接删除帖子你以为网站你家开的啊~~~~~

看来觉得不公平的人不止我一个啊~~~~~~~~~~~~~~~

[ 本帖最后由 吉娜 于 06-4-6 00:29 编辑 ]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06-4-3 15:22
严重支持,锁了我的帖子,然后把我的留言帖也给删了,希望你站出来给大家做个合理的解释
不要拿个什么破规定搪塞大家!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06-4-3 15:27
我就一直顶着这个帖子 不给合理明确的答复 不罢休
作者: 悟不空    时间: 06-4-3 15:34
标题: 此贴先保留,稍后转移到网站事务。
http://bbs.bato.cn/viewthread.php?tid=110474&extra=page%3D1

http://bbs.bato.cn/viewthread.php?tid=110622&extra=page%3D1

再次重申,如果对版规或版主处理有异议,请到网站事务反应。
如果不懂,请看bato总班规:http://bbs.bato.cn/viewthread.php?tid=107573&extra=page%3D1

第23条 对于恶意刷屏、吵架骂人的,版主将视情况将贴子转移到回收站,不听警告的将ID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禁言,封ID。关于网站管理和疑问有关的话题,将直接转至网站事务版,不再另行通知。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06-4-3 15:37
能不能不拿这些破规定说事啊
你是不是活人啊
还能被死规定给栓住了
明管理员说斑竹都去死去
你还真去啊~
作者: 悟不空    时间: 06-4-3 15:37
原帖由 吉娜 于 06-4-3 14:56 发表
我在这发的哪个抗议帖子也被删除了吗???

你不给个解释接删除帖子你以为网站你家开的啊~~~~~

看来觉得不公平的人不止我一个啊~~~~~~~~~~~~~~~


呵呵,网站也不是你家开的吧。
没删你帖子,只是根据总版规,把抗议贴转到网站事务了,让管理员处理。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06-4-3 15:38
那你删我的留言帖了 做何解释~
作者: 悟不空    时间: 06-4-3 15:42
原帖由 小屁孩 于 06-4-3 15:37 发表
能不能不拿这些破规定说事啊
你是不是活人啊
还能被死规定给栓住了
明管理员说斑竹都去死去
你还真去啊~



对不起,版主就干这个的。
版规是要执行的,有问题也是可以调整的。
但是也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作者: 大脚    时间: 06-4-3 15:50
那小屁孩的帖子是不是因为我帮顶了两下就违规了??

就算我违规了,,按照本版的第四条规则规定,你可以删了我发的帖子。。

你干嘛关闭人家的主题呀。。。这是按那条规则处理的呀。。。
作者: 悟不空    时间: 06-4-3 15:53
楼上的,跟你没关系,是她4月2日的回帖,“dingdingding”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06-4-3 15:54
那我也没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啊
现在明明是你自以为是的锁了我帖子
还说我要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顶个帖子不正常么,有什么不对了,论坛出现个顶字就锁帖子啊~
那要锁的帖子多了 你都锁了吧
大家都不要上好了~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06-4-3 15:57
还要我跟你解释多少回啊,我发了新东西,但我没在最后发言的地方写,我在标题直接改了 这样不是更直接么,所以我得顶起来让大家看到啊,你认为宣传的言语是发在最后还是发标题上更吸引人啊 这就给定义为了灌水行为,不知道你脑子有没有弯可拐啊~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06-4-3 15:58
这事我就不想和你沟通了,我已经在站务那发了帖子
直接找管理员说好不~
对着个木头 真是没什么好再说的了~
作者: 大脚    时间: 06-4-3 16:00
你到小屁孩的帖子里第一页看看。。。人家有图片和产品什么的更新,,难道不可以顶吗??

也不能就为了一个DINGDINGDING就关闭人家帖子吧。。。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06-4-3 16:02
大脚 别和他说了~简直对牛弹琴
见过的人多了 死性的人也多了 没见过这么死性 不会转弯的~
作者: 吉娜    时间: 06-4-3 21:48
原帖由 悟不空 于 06-4-3 15:37 发表


呵呵,网站也不是你家开的吧。
没删你帖子,只是根据总版规,把抗议贴转到网站事务了,让管理员处理。



是啊~你转都我的帖子也不说一下吗????

哪个管理团队是发站内消息告诉我   我才知道我的帖子在这里的~~~~

就你这样转走了帖子也不发个消息说一下吗??

你还好意思笑?真是够劲了~
作者: 悟不空    时间: 06-4-3 22:31
第23条 对于恶意刷屏、吵架骂人的,版主将视情况将贴子转移到回收站,不听警告的将ID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禁言,封ID。关于网站管理和疑问有关的话题,将直接转至网站事务版,不再另行通知。

谁说非得通知你啊!!
跟你说了好几次了,有意见到网站事务向管理团队反应。如果你再这样纠缠下去,只能取消你的认证商家资格!
作者: 夜未眠    时间: 06-4-4 23:12
支持小屁孩~
作者: 吉娜    时间: 06-4-6 00:23
原帖由 悟不空 于 06-4-3 22:31 发表
第23条 对于恶意刷屏、吵架骂人的,版主将视情况将贴子转移到回收站,不听警告的将ID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禁言,封ID。关于网站管理和疑问有关的话题,将直接转至网站事务版,不再另行通知。

谁说非得通知你.


你什么时候跟我说了好几次了????????
哈哈~~~你也太牛了~~~~这斑竹当的~~~~多可怕啊~
我纠缠你??????我可没那么无聊~~~

我惹不起你~~~行了吧~~~真可笑~~~

[ 本帖最后由 吉娜 于 06-4-6 00: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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