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吉娜 于 06-4-3 14:56 发表
我在这发的哪个抗议帖子也被删除了吗???
你不给个解释接删除帖子你以为网站你家开的啊~~~~~
看来觉得不公平的人不止我一个啊~~~~~~~~~~~~~~~
原帖由 小屁孩 于 06-4-3 15:37 发表
能不能不拿这些破规定说事啊
你是不是活人啊
还能被死规定给栓住了
明管理员说斑竹都去死去
你还真去啊~
原帖由 悟不空 于 06-4-3 15:37 发表
呵呵,网站也不是你家开的吧。
没删你帖子,只是根据总版规,把抗议贴转到网站事务了,让管理员处理。
原帖由 悟不空 于 06-4-3 22:31 发表
第23条 对于恶意刷屏、吵架骂人的,版主将视情况将贴子转移到回收站,不听警告的将ID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禁言,封ID。关于网站管理和疑问有关的话题,将直接转至网站事务版,不再另行通知。
谁说非得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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