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通网
标题:
管理员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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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悟不空
时间:
06-4-3 09:25
标题:
管理员进来
http://bbs.bato.cn/viewthread.ph ... page%3D1&page=2
我只是执行版规,如果对版规有意见,可以在 网站事务 发贴向管理员反应。
而现在 小屁孩 和 cctv-5 对我进行漫骂和人身攻击。
申请管理员封其ID。
作者:
bjak
时间:
06-4-3 09:37
骂得那么难听
应该处理
有事儿说事儿
有意见提
有事就进行个人的人身攻击算怎么回事
要保护会员的利益不等于任会员胡作非为而不管版主的利益
做认证商家是有利润可图的,当版主是义务的
[
本帖最后由 bjak 于 06-4-3 09:41 编辑
]
作者:
亲情家政
时间:
06-4-3 09:43
哎,大家既然能相聚到八通,都算
一家人了,有话好好说嘛,我看这都是场误会
作者:
circle
时间:
06-4-3 13:12
在论坛谩骂和人身攻击绝对要杜绝。处理方法要适当。可以先警告,并要求当事人修改删除含有不良内容的帖子,警告无效的话,再作进一步处理。
作者:
bjak
时间:
06-4-3 13:57
警告是必要的
而且,建议F是否可以把删贴和移贴时把“发短信通知作者”这一项改为默认选项,如果不写明理由,则不可以操作,这样可以提醒版主
还有,把选项里的语句是否改得尽可能的委婉一些,应该体谅一下会员的感受
建议警告分级别,无效后,可做相关不同级别的处理
作者:
bjak
时间:
06-4-3 14:20
老F改的挺快的哈
作者:
悟不空
时间:
06-4-3 22:24
我也被骂够了!
火大!
这版规还执行不?
版主是不是想骂就能骂,谁想讽刺两句就讽刺两句啊!!!
在管理团队做出处理前,只能对商业街第4条版规暂停执行!
作者:
cctv-5
时间:
06-4-3 23:11
你还火了~就事说事 但你拿个破规定吓唬谁呢
封我ID试试~这论坛可不是你开的
你不由分说删帖子,锁帖子 你到理到了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06-4-3 23:15
其他人我不想说了,别人的事别动不动的就上来说事,别以为是个斑竹就怎么怎么着了,这可是民主社会!论坛也不是你们斑竹的家,跑到找管理员告状来了~那就说清楚了 这事不说清楚没完,我再告诉你,别拿那个什么破规定来说事,就解释清楚干吗删帖子锁帖。
另外怎么着就叫谩骂了,我发帖子和你说事,你不好好说,还把我帖子都删了,到底谁不讲理啊
这个论坛是不是不分对错就都向着斑竹啊,FREADER 你出来说清楚了!
作者:
jianlu
时间:
06-4-3 23:26
对不起。什么叫"破"规定.
规定即便再不完善,也得有个玩的规则,希望大家遵守规则,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利益.
如果每个人视规定为儿戏,视为破规定,那没法玩,你也别申述了,没规则何来申诉.
请用积极态度正视规定,还是那句话,尽管规定不是完善的.
作者:
jianlu
时间:
06-4-3 23:33
我无意袒护我们论坛做出的任何规定和细则的不完善之处,这需要大家一起来努力.
但无视规定的人,还想寻求保护利益那根本是矛盾.
既然无规定,想怎么玩就怎么玩,那斑竹删就删了,没解释又有何不对?
所以先以平常心看待规则.
作者:
小屁孩
时间:
06-4-4 10:46
那我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了么
斑竹是不是要在规定的基础上做出正确合理的判断呢~
一意孤行是什么斑竹,不听认识解释 不按常理做出正确的分析是什么斑竹~
难道一味的执行不规定,就是好斑竹么~
我们就没有任何解释说话的权利了么~
作者:
rany1114
时间:
06-4-5 00:25
晕..................不至于的吧.................
作者:
格兰泽尔
时间:
06-4-6 10:43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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